国家税务局数据中心信息资源(IT)集中监控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局数据中心信息资源(IT)集中监控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数据中心信息资源(IT)集中监控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数据中心信息资源(IT)集中监控管理平台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组内容:信息资源集中监控管理平台系统
用途:政务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数据中心信息资源(IT)集中监控管理平台项目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工作任务指本招标书技术部分第二章所述各功能的设计与开发,包括:(1)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2)制订标准规范;(3)应用软件开发与实施;(4)数据采集和数据库建设;(5)系统集成;详见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38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3.8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2、 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工业和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或具有原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11-9至2009-11-24,8:30—17:00(办公时间内)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购买
?邮寄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收款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银行帐号:121802-516-01-*******
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020-8317 7411。本中心不承担因邮寄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遗失或延迟等。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11-30,14:30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中山二路35号西门10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方先生、方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6279 1632、********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8317 7411
E-mail: gdgpc@yahoo.com.cn
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采购单位传真电话:***-********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本邀请函条款(一)
2、 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帐号详见《投标资料表》);
3、 除银行保函外,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 退保证金查询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保证金手续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或在发布结果公告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办理。
投标人可在上述办理时间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后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否则可致电我中心财务部查询。
联系人:谢先生
5、 联系电话:020-6279 1893
七、电子文件下载
投标人如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一)》和《投标文件格式(二)》的电子版,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平台(www.gpcgd.com),在“采购信息公告”处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页面右上方“附件”处下载。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的,以书面文件为准。
八、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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