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黑河城防工程管理站甘州区水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张掖市甘州区黑河城防工程管理站甘州区水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甘州区水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张掖市甘州区黑河城防工程管理站
行政区域张掖市公告时间2018年07月19日15: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20日00:00至2018年07月24日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9日09:00
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预算金额¥7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德
项目联系电话139*****021
采购单位张掖市甘州区黑河城防工程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张肃公路黑河大桥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900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号楼1单元4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373
附件:
附件1甘州区水务局大气污染招标文件.doc


张掖市甘州区黑河城防工程管理站甘州区水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张掖市甘州区黑河城防工程管理站委托,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甘州区水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州区水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ZJYZC2018GK-229

3.隶属品目:建筑物施工

4.隶属行业: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二、项目内容

包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三、项目总预算76.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2、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市外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注册地及拟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市内投标企业持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过去3年中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良好。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 6、投标企业参加投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参加,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即投标建造师),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执业注册证和授权委托书参与招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相应活动的,可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7-20至2018-07-2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09 09:00

2.开标时间:2018-08-09 09:00

3.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包德

2.联系方式:139*****02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张掖市甘州区黑河城防工程管理站

2.采购人地址:张肃公路黑河大桥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明138*****90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号楼1单元4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赵丽丽152*****373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张掖市甘州区黑河城防工程管理站或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标签: 防治 大气污染 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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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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