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街头游园建设工程市区街头游园建设(枫园)工程
市区街头游园建设工程市区街头游园建设(枫园)工程
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一、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市区街头游园建设工程已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盐政传发﹝2018﹞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园林管理局;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区街头游园建设(枫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市区 | ||||||||||||||||||||||||||||||||||||||||||||||||||||||||||||||||||||||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养护期为2年,苗木成活率100%。 质量目标: | ||||||||||||||||||||||||||||||||||||||||||||||||||||||||||||||||||||||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8月10日。 | ||||||||||||||||||||||||||||||||||||||||||||||||||||||||||||||||||||||
5.工程规模:市区街头游园建设(枫园)工程施工,主要为绿化、景观及铺装、安装工程,造价约23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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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是具有有效的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 ||||||||||||||||||||||||||||||||||||||||||||||||||||||||||||||||||||||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 ||||||||||||||||||||||||||||||||||||||||||||||||||||||||||||||||||||||
4.1/ | ||||||||||||||||||||||||||||||||||||||||||||||||||||||||||||||||||||||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4.3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18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或园林)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或园林)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 ||||||||||||||||||||||||||||||||||||||||||||||||||||||||||||||||||||||
4.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 ||||||||||||||||||||||||||||||||||||||||||||||||||||||||||||||||||||||
4.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
4.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 ||||||||||||||||||||||||||||||||||||||||||||||||||||||||||||||||||||||
4.7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且互不兼职。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 ||||||||||||||||||||||||||||||||||||||||||||||||||||||||||||||||||||||
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
4.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 ||||||||||||||||||||||||||||||||||||||||||||||||||||||||||||||||||||||
4.10 | ||||||||||||||||||||||||||||||||||||||||||||||||||||||||||||||||||||||
四、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9日至2018年07月24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 ||||||||||||||||||||||||||||||||||||||||||||||||||||||||||||||||||||||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 ||||||||||||||||||||||||||||||||||||||||||||||||||||||||||||||||||||||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 ||||||||||||||||||||||||||||||||||||||||||||||||||||||||||||||||||||||
五、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肆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手动获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获取(盐城市区)中实时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盐城市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3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 ||||||||||||||||||||||||||||||||||||||||||||||||||||||||||||||||||||||
六、 | 评标办法 | |||||||||||||||||||||||||||||||||||||||||||||||||||||||||||||||||||||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省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推荐有排序的 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清标 (二)评标入围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废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⑵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⑷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采用全部入围;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20家时,开标时由招标人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确定:方法一、低价排序法;方法二、均值入围法; 2.评标入围数量(见评标入围方法): 其中:方法一中R取值为:15;方法二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 家。 评标入围方法 1、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3、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15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注: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入围单位数量不足15家的,不替补,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环节。 (四)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方法一至四,见附表一)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四; R开标时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R方法三;R方法四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附表一),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8%,(开标时由招标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8%,(开标时由招标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85%,(开标时由招标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2%;(招标文件中直接明确) 方法四: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7%、18%、19%、20%、21%、22%、23%、24%、25%、26%,(开标时由招标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A值为,(开标时经计算确定) B值为,(开标时经计算后抽取确定) C值为,(开标时经计算后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R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附表一 方法一: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最高和最低各去掉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最高和最低各去掉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本工程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市政工程为86%~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三: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注:B、C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任何情形而改变) 规定范围内指:开标环节无废标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扣分标准: 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六)市场信用0分 (七)投标人得分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省合理低价评标方法”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第(四)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第(六)项市场信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B。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人得分=A+B。 (九)定标补充规定 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最终累计评标得分相同的,按企业市场信用分高低确定投标人排名前后,评标办法没有采用信用分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本工程招标人期望值(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为*******.83元。若最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有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高于招标人期望值(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的,价格虽参与前面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以此类推直至选出符合条件的中标候选人。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条明确的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 ||||||||||||||||||||||||||||||||||||||||||||||||||||||||||||||||||||||
八、 |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 |||||||||||||||||||||||||||||||||||||||||||||||||||||||||||||||||||||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 ||||||||||||||||||||||||||||||||||||||||||||||||||||||||||||||||||||||
十、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盐城市园林管理局;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盐城市文港北路1号 | 地址: | 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周方园 | 联系人: | 蔡海云 | |||||||||||||||||||||||||||||||||||||||||||||||||||||||||||||||||||
电话: | ****-******** | 电话: | 158*****118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5@qq.com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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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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