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隰县水利水保局委托,对隰县2018年清河行动工程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隰县2018年清河行动工程
二.项目编号:YM-2018-0719-1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报价人所投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采购预算:
*******元。
3、工期:4个月。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本次招标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2近三年内(2015年7月-2017年7月)具有至少一项已完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核定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
4.3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4.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7 月 20 日至 2018 年 07 月 26 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报名时须提供:
5.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5.5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5.10拟派往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11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隰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贰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招标文件。
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请于 2018 年07 月 20 日至 2018 年 07 月 26 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报名大厅。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销售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 年 08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开标 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隰县水利水保局
邮编:0413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
137*****245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锦悦汇A座511
邮 编:041000
联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133*****05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账号:
140*****615********6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
接收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侯马开发区分公司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全额退还)
2018年7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