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安防系统升级项目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安防系统升级项目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安防系统升级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2)、响应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3)、响应单位具备有效的省或直辖市公安局核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贰级或以上证书;(4)、响应单位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防系统升级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PCMET-18617C0698 )

3、预算编号:00-18-5297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上海市高校校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学校需提高安全保卫管理的精细化程度,积极构建“数字化、高清化、智能化、网络化”的技防管理体系。原建网络系统已不能达到现有视频监控传输需要,在学校现有的“技防网络”基础上升级扩容,将现有核心交换机系统进行升级,同时本次项目将考虑学校的汇聚层、接入层交换机改造升级。将非法学楼网络摄像机更换,原模拟摄像机老化,清晰度降低,不能满足高清化要求,为确保安防系统对网络传输的性能,对上海政法学院安防系统通讯传输、摄像机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招标,以教委验收合格为基准。详细内容请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政法学院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490000.00元(国库资金:49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7-19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26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截图盖章);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响应单位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电子报税付款通知或报价方所在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省或直辖市公安局核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贰级或以上证书。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7-19 15:00至2018-7-261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报名及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各响应单位在线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8年07月26日下午15:00前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至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交纳标书费,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响应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7-31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7-31 13:45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磋商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各响应单位在操作线上项目时,碰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电话:***-*********16206*5。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政法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外青松路7989号地址:上海市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邮编:201701邮编:200120
联系人:资产处联系人:陈汝玲
电话:********电话:152*****015
传真:***-********传真:***-********

标签: 安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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