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UPS电源系统及机房结构改造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UPS电源系统及机房结构改造招标公告
张店区人民检察院UPS电源系统及机房结构改造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张店区人民检察院UPS电源系统及机房结构改造项目 编制时间:2018年7月19日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UPS电源系统及机房结构改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节能、环保产品(2)小型和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 三、标的要求 (1)位置要求:位于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内。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UPS电源系统及机房改造 交付或实施时间: 交接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交接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服务效率: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六、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清单
备注:以上参数为基本要求,详细参数见项目技术要求,以此为准,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二、项目技术要求: 1、装修部分 地面工程 中心机房地面做找平处理,并铺设抗静电活动地板,地板下的楼板及地面喷涂防尘漆。抗静电活动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要求。优质全钢防静电地板:均布荷载≥2300KG/?,极限荷载≥1300KG/?。在安装地板的过程中,地板与墙面交界处,需精确切割下料。切割边需封胶处理后安装。地板安装后,用拉丝不锈钢踢脚板压边装饰。 墙面工程 机房的墙面采用腻子粉找平,乳胶漆涂刷处理 2 、电气系统 满足中心机房的使用要求;保证供电可靠性和灵活性;保证人身安全;便于施工、维修和管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按照《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和《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00),按B级供电方式设计、施工。 供配电系统要求 机房主供电电缆从主配电室单独引入机房。市电供电范围是:UPS设备、精密空调设备、新风/排烟设备、照明等。考虑预留容量。 UPS配电系统的供电范围是:计算机设备(主机和附属设备)、通信设备、网络设备、监控系统设备、消防系统、应急照明等等。配电系统采用交流50Hz,380V/220V,接地系统采用TN-S方式,零线和地线分开设置。 配电柜要求 配电柜所设计的供电路数,应能足够提供主机和外部设备的使用,各配电柜均应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开关,其中主机房内UPS精密配电柜各规格的备用输出开关应不少于10%或可作进一步扩充; 配电柜应根据计算机系统的设计要求,设置必要的中线、安全地、逻辑地的接线端子,配电设计要考虑与其他专业的接口问题,解决好电气系统与空调及新风系统、电气系统与弱电系统的相互接口,适时提出并交换相互的配合要求,从而完成一个整体的设计。 3、接地系统 机房接地 机房设直流工作地、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及防雷保护地。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的有关规定,机房计算机专用直流地、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防雷保护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接地采用大楼共用接地系统,接地电阻<1欧姆。 机房设备接地要求 强电、弱电两系统的交流保护地线分别接至弱电负荷和强电负荷的机电设备的绝缘外壳、各系统的布线桥架、金属线管、电源插座的PE极;各接地点与就近的配电柜中的PE相接。 4 、消防系统工程 需做气体保护的范围为服务器机房。火灾自动灭火与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剂采用七氟丙烷,无管网方案。应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 5、环境监控工程 主要监控内容有:机房供配电系统、UPS主机、蓄电池组、防雷器、精密空调、漏水、温湿度、红外、灯光照明、消防、门禁及视频等,所有监控内容全部纳入到一个平台,采用图形化技术对机房内多个系统的采集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并能对非正常数据进行多方位的报警和提示。 功能和技术要求: 1)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平台:系统软件需为嵌入式软件;监控管理平台需采用实时多任务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数据库选用大型关系型数据库。 2)系统监控界面:主要监控界面必须为3D视角立体机房结构图。要求系统必须为中文操作及编辑系统,所有报警以电子地图形式弹出、必须有明显提示。 3)报警功能:具有电话语音报警、短信报警、微信报警、声光报警、界面报警、邮件报警等方式;要求系统有定时短信、电话报告平安功能,可设置每天或某一天的某一时间给管理员发送短信告知系统运行正常,非单纯的被动等待报警事件发生,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4)数据管理:要求系统支持数据记录日报、月报、季报、年报、数据分析报表、曲线报表、巡检值班报表、考勤报表、自定义报表等,所有报表的配置和生成都必须在监控系统程序界面中完成,不得外挂程序和使用其他界面,并提供友好、简洁的界面供机房管理员进行自定义更改; 5)远程管理功能:提供完整的WEB功能形式以及可通过安装远程客户端形式进行远程监控管理,需同时具备B/S及C/S两种方式的远程监控管理功能,可根据用户随时选择使用,远程客户端也可实现语音报警功能;提供短信双向查询、设置、控制功能,通过短信方式查询温湿度等模拟量及开关状态等数字量,设置空调温湿度等,可通过短信控制空调、门禁、灯光等设备的开关等控制量,短信命令可灵活设定。 6)智能手机APP客户端:具备支持最新的Android移动操作系统和苹果IOS移动操作系统的APP客户端,可在APP Store上直接搜索下载安装客户端,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上查看管理监控系统,管理人员远程通过平板电脑或手机等移动设备登陆监控系统实时掌握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参数及机房环境情况。 7)系统一体化管理:要求在同一平台上实现动力环境、门禁、视频等各子系统的无缝集成融合,实现一体化综合监控管理,以提高系统可靠性、可管理性、易用性、安全性。 门禁系统与环境监控进行无缝集成,人员录入、权限设置、门禁资料传输等各种门禁功能都在环境监控软件中统一完成。视频监控直接采用硬盘录像机通过TCP/IP方式即可与环境监控进行无缝集成,视频浏览、录像回放、云台控制、设置等视频监控功能都在环境监控软件中统一完成。 监控内容及要求: 1)供配电系统监控 要求对交流配电柜的主回路和各分回路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包含: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频率、功率因数、电度,以及重要开关的状态;配电柜增配仪表和数据接口,要求详细监测内容需符合电力仪表配套协议内容;电力参数越限或开关状态转变时,要求系统自动报警,报警记录可检索、查询、打印、输出;可对各参数生成实时曲线记录和历史曲线记录,并可查询、导出;可生成巡检报表和数据分析报表。 2)开关状态监控 要求监测配电柜内重要配电开关的通断状态 可对各参数生成实时曲线记录和历史曲线记录,并可查询、导出; 可生成巡检报表和数据分析报表。 3)UPS系统监控 要求对机房UPS各部件的运行状态和参数进行实时监测。UPS自带有数据接口,要求详细监测内容需符合UPS厂家提供的配套协议内容; 要求在图形化界面中看到UPS和蓄电池当前工作模式和各部件参数、状态; 电力参数越限或状态异常时,要求系统自动报警,报警记录可检索、查询、打印、输出; 可对各参数生成实时曲线记录和历史曲线记录,并可查询、导出; 可生成巡检报表和数据分析报表。 4)蓄电池内阻监测 要求监测单体电池电压、内阻和电池组充放电电流、表面温度; 可对各参数生成实时曲线记录和历史曲线记录,并可查询、导出; 可生成巡检报表和数据分析报表。 5)精密空调监测 要求监控精密空调的运行状态及参数; 可对各参数生成实时曲线记录和历史曲线记录,并可查询、导出; 可生成巡检报表和数据分析报表。 6)温湿度监控 要求系统具有机房环境温湿度监测功能,可通过图形化界面,形象的查看到各个区域的温度和湿度值; 要求采用数字型温湿度传感器(自带显示屏),实现温湿度的监测; 温度、湿度值达到设定的阀值时,系统自动进行报警,报警信息自动记录,可查询、检索、统计、输出、打印; 可对温度、湿度参数生成实时曲线记录和历史曲线记录,并可查询、导出; 可生成巡检报表和数据分析报表。 7)漏水报警监控 要求实现对机房内精密空调、水管区域的水泄漏监测,采用定位式漏水监测系统,出现水泄漏时,漏水系统必须快速精确告知漏水位置; 8)消防报警监控 要求系统具有消防监测功能,可通过图形化界面,查看到机房各消防分区的状态; 消防系统可提供分区报警信号,要求动环监控系统通过遥感设备监测各种信号; 要求具有联动功能,如:消防报警联动门禁失效,利于逃生;消防报警联动视频进行录像,用于事后取证等。 9)视频监控 在机房安装红外网络半球摄像机,利用数字录像系统监视和录像,24小时全天候监控;直接采用硬盘录像机通过TCP/IP方式即可与环境监控进行无缝集成,视频浏览、录像回放、云台控制、设置等视频监控功能都在环境监控软件中统一完成,无需外挂视频监控系统软件。 环境监控系统厂家资质要求: 1、提供的数据中心综合管理软件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提供的数据中心综合管理软件需具有中国软件测评中心检测通过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3、制造商需具有质量管理系统覆盖范围为:数据中心动力、环境、安保、网络综合监控管理平台研发的《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 4、投标时需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各资质证件号需清晰可见。 6 、UPS系统 模块化UPS 1)模块化UPS容量≥200KVA/KW,最大扩容至300KVA 。单个功率模块≥50KVA,支持在线热插拔。 2)输入电压:线电压140-480VAC,频率40-70Hz范围,自适应50/60Hz; 3)电池接入:≥30-46节可调。切换时间:市电与电池模式切换0ms。 4)输入电流谐波分量(THDi)<5% 5)输入PF≥0.99; 6)输出功率因数:1; 7)效率:≥96%,支持ECO高效模式。 8)过载能力:125%负载5min后转旁路;150%负载1min后转旁路; 9)采用彩色7寸以上(含7寸)LCD触摸屏,中英文语言可手动设置 10)散热风扇:功率模块散热风扇前置,采用前进风/后出风,依据负载大小自动智能调节风扇转速,风扇配置冗余,单一风扇故障时,发出声光报警,不至整模块退出; 11)转换时间;市电模式->电池模式:0ms,电池模式->市电模式:0ms,市电模式->旁路模式:0ms,旁路模式->市电模式:0ms。 12)UPS产品通过泰尔认证、CE、CQC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投标提供加盖厂商公章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蓄电池12V/200AH 电池采用240块胶体免维护蓄电池。 所投蓄电池必须为足容量蓄电池,需通过第三方检测公司做恒功率放电测试,测试不达标的,中标方免费调换足容量电池并承担一切费用(以20A的电流放电10个小时。 蓄电池采用性能优良的密封免维护型胶体蓄电池,密封式,充电时不会产生任何有害气体;摆设容易,不需考虑安置地点通风问题;免维护,免保养。 设计寿命不低于10年,并提供厂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蓄电池采用ABS防火阻燃外壳,最大限度的降低发生严重风险时的影响。 蓄电池要求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蓄电池要求具备良好的放电性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 蓄电池需具备良好的耐震动性,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 蓄电池需具备良好的耐冲击性: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蓄电池需具备良好的耐过放电性: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值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量在75%以上,月放电率不高于2%。 蓄电池需具备良好的耐过充电性: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95%以上。电池支持0.4CA 大电流充电,能够实现3小时内回充90%。 蓄电池需具备良好的耐大电流性: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不接受OEM代工品牌)。 产品需具有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产品的胶体泰尔认证,CE认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同系列防漏液证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品牌厂家的同系列电池阻燃检测报告(非第三方外壳厂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同系列抗震检测报告,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履约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2、质保期: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 3、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在接到采购人维修咨询电话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8小时内必须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 4、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机房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的辅材,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视为供应商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供应商负责机房改造和系统的开发、安装、调试、培训、实施、升级,协助采购人完成初始化工作,满足程序适应性改动以及相关的技术支持。 5、供应商所提供的各类货物及安装调试过程、施工标准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6、培训计划应免费进行培训指导,确保被培训者达到要求,能够正确使用该项产品;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经专家审核的项目验收报告(培训现场照片资料、设备合格证、保修卡)。 7、现场勘踏:供应商须在项目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踏,根据项目要求及现场勘踏情况提供设计及施工方案,并提交项目勘踏现场登记表。 现场勘踏联系人:于主任 联系电话:****-******* 合同条款中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违约,甲方则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影响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不予退还已缴履约保证金。 八、论证意见
九、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7月20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止。 十、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7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 联系人:席科长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1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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