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济青高铁济南东站工程建管
甲供物资真空卸污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WZ18-15-02B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5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057号)等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山东省、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其中山东省占80%,中国铁路总公司占20%),国内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济青高铁济南东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位于山东半岛,线路西起济南市,经滨州、淄博、潍坊,东至青岛市。线路长度为307.9km,建设资金由山东省、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其中山东省占80%,中国铁路总公司占20%),国内银行贷款50%。项目业主为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济南东站、胶州北站工程委托济南铁路局代建。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行车速度:350km/h。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3.2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3.3对招标物资列入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国家铁路局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料(在有效期限内)。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
3.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内没有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其他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7月26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不休,下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路工程窗口(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5层)办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附后)、汇款单据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近三年招标物资在高速铁路、地铁同类规格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个(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验收报告及开通证明,用户使用证明)原件备查,并加盖公章。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存入招标人银行帐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上午8:3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5层)。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时间:2018年8月16日9时30分。②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青高铁济南东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一路94号 邮编:250001
联系人:胥昕 传真:****-********
电话:****-******** 邮箱:xuxin28061@163.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8*****442
邮箱:********80@qq.com
开户名:济南铁路局济青高铁济南东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行:建行济南站前广场支行
账号:****************0054
2018年7月20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 |
1 | 02B | 真空罐式卸污机组 |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真空罐式卸污系统”检测报告。 4投标人具有2015年至今2个以上真空罐式卸污系统在动车段、动车所、车站的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并出具使用良好的用户证明文件。 5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2017)完成或参与的铁路真空卸污设施工程中应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200 |
真空泵 | 台 | 3 | Q=250-300m3/h N=11KW |
真空罐 | 台 | 2 | V=8m3 |
排污泵 | 台 | 2 | Q=50m3/h H=20m N=7.5KW |
除臭装置 | 套 | 1 | Q=600m3/h 直径1.0m生物滤塔2座 |
电控柜 | 套 | 2 |
信息柜 | 套 | 1 |
真空卸污单元设备 | 套 | 77 | 机械卷管 |
移动卸车污 | 辆 | 2 |
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购买包件号 |
联系地址 |
营业执照号 |
税务登记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金 | 万元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电话 | 手机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投标人(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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