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前路及薛李南路污水管招标公告
湖前路及薛李南路污水管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溧水县永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 溧水经济开发区南区湖前路及薛李南路污水管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溧发投[2009]11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上级部门补助及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 3500万元。
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溧水经济开发区南区湖前路及薛李南路污水管项目
⑵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⑶工程地点:溧水县永阳镇
⑷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⑸招标内容: 市政管网
⑹工程规模:2000米
⑺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⑻工程合同估算价98.8万元
三、报名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⑵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叁级或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四、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原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报名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法的时间。自2009年 11月9日至2009年 11月13日止。前4个工作日可去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溧水县政府大院9号楼4楼)报名,最后一个工作日2009年11月13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在溧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阳镇后巷10号三楼)现场集中购买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
①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②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③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必选条件的内容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书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内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所有满足(1)至(9)项要求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②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③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和建造师(原件)到达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④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人员:必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⑤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⑥外地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县建管站办理注册登记,并已领取《信用手册》。
⑦资格后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信息为准。
⑧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500元/每份。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南京市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南京市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人:徐亚超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地址:溧水县政府大院9号楼4楼
邮政编码:211200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名)
200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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