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磨铁路经理部自购物资(锚杆、地材、粉煤灰、外加剂)招标公告
玉磨铁路经理部自购物资(锚杆、地材、粉煤灰、外加剂)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
(锚杆、地材、粉煤灰、外加剂)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YMJZ-WZ-2018-0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昆明铁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锚杆、地材、粉煤灰、外加剂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局设物〔2016〕121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工程站前18标段,位于云南省景洪市。合同金额15.2498亿元,合同工期50.8个月,开工日期2016年6月,竣工日期2020年7月。主要工程量:本标段位于西双版纳境内,全长38.878km,其中隧道9座27.82km,桥梁7座5.79km,框架涵23座615.2横延米,无砟道床10.6km,制架梁336孔,路基土石方设计挖方38万方、填方117万方。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四至附表九: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
3.1.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2016-2017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二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6年-2018年)两项及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其他铁路项目中空组合锚杆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被通报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16%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2 地材(DC-01、DC-0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2.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生产厂家砂石料年均产量达到50万吨(含)以上,能够生产级配碎石。
3.2.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2016-2017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二份;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6年-2018年)两项及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3地材(DC-0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矿产资源完税证明;
3.3.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能够生产级配碎石和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必须采用立磨设备);
3.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2018(连续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2年(2016-2018(连续两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4 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4.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一级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二级粉煤灰年产量5万吨(含)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不接受二次加工的产品;
3.4.3 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2018(连续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4.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2年(2016-2018(连续两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4.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4.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5 外加剂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5.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获得CRCC认证证书,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上;
3.5.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外加剂生产制造企业;
3.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二年(2016年-2018年(连续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
3.5.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2年(2016-2018(连续两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3.5.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8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购买联系人:杨小琴(***-******** 136*****470 邮箱:crccwz@163.com)。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招标文件均为电子版出售,若需纸质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开户名称: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
账号:3233 5694 6546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上午08:3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0日上午9:30,地点为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2座20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18年8月20日上午9:30。
6.2开标地点: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2座203室)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如下金额递交:锚杆每包件为5万元投标保证金,地材每包件为5万元投标保证金,粉煤灰每包件为5万元投标保证金,外加剂每包件为5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并将汇款底单注明公司名称盖章扫描发送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crccwz@163.com),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8.2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后按规定退还。
9.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实际填写)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联系人:李齐民
电话:152*****052
电子邮件:********3@qq.com">********3@qq.com
招标人(包件号:DC-01、DC-02、MG-0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徐博
电话:173*****789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包件号:DC-03、FMH-01、WJJ-0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部
联系人:包继留
电话:187*****126
电子邮件:********7@qq.co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2座203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龙超 185*****967
电子邮件:********2@qq.com">********2@qq.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杨小琴(***-******** 136*****470邮箱:crccwz@163.com)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霍文婷(***-******** 邮箱:********0@qq.com)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投标申请表 | |||
招标编号: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投标人通信地址 | |||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办公传真 | ||
在阅读和理解了贵单位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包件号——的投标报名。 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
附表二:开票信息表(投标人填写)
开票信息表
公司名称(全称) | |||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号) | |||
公司登记地址及电话 | |||
联系人(财务) | 电话号码 | ||
邮箱(财务) | 邮政编码 | ||
人民币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附表三: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需密封在唱标函中)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收款单位/人 | ||
地址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行号 | 帐号 | ||
保证金金额 | RMB: (大写:人民币 ) | 保证金类别 | □保函 □电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表四: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22G-YMJZ-WZ-2018-001 包件号:MG-0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标段号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 交货 | 收货人 |
交货期 | 地点 | |||||||||
MG-01 | 组合中空锚杆 | Φ22,壁厚5mm | 套 | 15000 | / |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3.1.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3.1.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2016-2017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二份;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6年-2018年)两项及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其他铁路项目中空组合锚杆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被通报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1.7其他要求: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16%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备注:每套组合中空锚杆包含:螺母、垫板、止浆塞、中空锚杆体(50cm长)、连接套、锚头。不包含钢筋部分! | 2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截止日期 | 景洪市曼响村玉磨铁路22局钢构厂及沿线施工现场 | 玉磨项目一分部 |
附表五: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22G-YMJZ-WZ-2018-001 包件号:DC-0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标段号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 交货 | 收货人 |
交货期 | 地点 | |||||||||
DC-01 | 机制砂 | 中粗砂 | 吨 | 41667 | / |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3.2.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3.2.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2016-2017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二份;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6年-2018年)两项及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3.2.7其他要求: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 | 2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截止日期 | 22局1号拌合站 | 玉磨项目一分部 |
碎石 | 5-10 | 11667 | ||||||||
碎石 | 5-16 | 15000 | ||||||||
碎石 | 16-31.5 | 15000 | ||||||||
机制砂 | 中粗砂 | 62500 | 22局2号拌合站 | |||||||
碎石 | 5-10 | 17500 | ||||||||
碎石 | 5-16 | 22500 | ||||||||
碎石 | 16-31.5 | 22500 | ||||||||
机制砂 | 中粗砂 | 20833 | 22局湿喷站 | |||||||
碎石 | 5-10 | 5833 | ||||||||
碎石 | 5-16 | 7500 | ||||||||
碎石 | 16-31.5 | 7500 |
附表六: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22G-YMJZ-WZ-2018-001 包件号:DC-02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标段号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 交货 | 收货人 |
交货期 | 地点 | |||||||||
DC-02 | 机制砂 | 中粗砂 | 吨 | 41667 | / |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3.2.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3.2.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2016-2017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二份;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6年-2018年)两项及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3.2.7其他要求: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 | 2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截止日期 | 22局1号拌合站 | 玉磨项目一分部 |
碎石 | 5-10 | 11667 | ||||||||
碎石 | 5-16 | 15000 | ||||||||
碎石 | 16-31.5 | 15000 | ||||||||
机制砂 | 中粗砂 | 62500 | 22局2号拌合站 | |||||||
碎石 | 5-10 | 17500 | ||||||||
碎石 | 5-16 | 22500 | ||||||||
碎石 | 16-31.5 | 22500 | ||||||||
机制砂 | 中粗砂 | 20833 | 22局湿喷站 | |||||||
碎石 | 5-10 | 5833 | ||||||||
碎石 | 5-16 | 7500 | ||||||||
碎石 | 16-31.5 | 7500 |
附表七: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22G-YMJZ-WZ-2018-001 包件号:DC-03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标段号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 交货 | 收货人 |
交货期 | 地点 | |||||||||
DC-03 | 机制砂 | 中粗砂 | 吨 | 100000 | / |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矿产资源完税证明;3.3.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能够生产级配碎石和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必须采用立磨设备);3.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2016-2017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2018(连续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2年(2016-2018(连续两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3.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3.7其他要求: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 2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截止日期 | 玉磨项目三分部橄榄坝施工现场 | 玉磨项目三分部 |
碎石 | 5-10 | 25000 | ||||||||
碎石 | 5-16 | 40000 | ||||||||
碎石 | 16-31.5 | 40000 |
附表八: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22G-YMJZ-WZ-2018-001 包件号:FMH-0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标段号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 交货 | 收货人 |
交货期 | 地点 | |||||||||
FMH-01 | 粉煤灰 | F类 Ⅱ级 | 吨 | 6500 | / |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3.4.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一级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二级粉煤灰年产量5万吨(含)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不接受二次加工的产品;3.4.3 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需提供2016-2017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2018(连续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3.4.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2年(2016-2018(连续两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4.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4.7其他要求: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 2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截止日期 | 玉磨项目三分部橄榄坝施工现场 | 玉磨项目三分部 |
附表九: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22G-YMJZ-WZ-2018-001 包件号:WJJ-0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标段号 | 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计划 | 交货 | 收货人 |
交货期 | 地点 | |||||||||
WJJ-01 | 速凝剂 | 液体 | 吨 | 1600 | / | 3.5.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3.5.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获得CRCC认证证书,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上;3.5.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外加剂生产制造企业;需提供2016-2017年连续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3.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二年(2016年-2018年(连续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3.5.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近2年(2016-2018(连续两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3.5.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16-2018)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5.7其他要求: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 2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截止日期 | 玉磨项目三分部橄榄坝施工现场 | 玉磨项目三分部 |
减水剂 | PCA-I(T)缓凝 | 7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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