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建筑段对下列物品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北建筑段郑焦城际铁路房建车间维修工具采购
二、项目编号:ZBJD2018-2
三、询价物品清单: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或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多功能移动应急照明设备 | 详见技术条款 | 台 | 2 |
2 | 便携式全数字超声波探伤仪 | 详见技术条款 | 台 | 2 |
3 | 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测试仪 | 详见技术条款 | 台 | 2 |
1、交货地点:郑州、焦作。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3、交货方式:按采购方要求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不接受报价供应商预付款要求。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厂家(供货方)、城际公司(投资方)、郑州北建筑段(使用方)三方合同约定,由厂家向城际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城际公司与厂家结算。
5、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采购物资提供能力的生产商或合法经销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技术条款:见附件或报价人向联系人免费索取。
8、由于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供应商责任,并由供应商赔偿经济损失。
四、报价要求
1、请于2018年7月25日17: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含税、运杂费),并以特快专递方式密封邮寄或密封送至郑州北建筑段。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价。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单内容包括:报价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一证)、报价产品技术说明书以及服务承诺,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随报价单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采购方不单独提供拟采购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铁工里6号。
联系人:乔工联系电话:
****-********邮编: 450000
五、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价格相同时以注册资金最高的中标。
郑州北建筑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