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系统空气处理机组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系统空气处理机组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通风空调系统空气处理机组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C-HHDTJDWZ-2018-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投资100.00%,其中自筹50.00%,政府投资50.00%,非国有投资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处理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风空调系统空气处理机组设备采购(二次)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三)招标内容:包括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安装督导,配合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安全评估、报审报验、试运行、开通、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设备缺陷的纠正和维护、售后服务、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的提交以及“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四)物资需求表:(具体规格、数量详见附件2)

(1)交货地点:呼和浩特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工地。

(2)交货期:2018年07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

(3)标段划分:11标中铁七局、12标中铁上海局、13标中铁北京局、14标中铁北京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投标单位注册本要求: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空气处理机组设备采购限制注册资本额度不低于: 生产制造商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100万元人民币。

3.3 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所投空气处理机组具备国内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条及以上且每条线不少于10个站且金额大于100万人民币的使用业绩;

(2)投标人须是空气处理机组设备的制造商;

(3)所投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相应资格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4.2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7月24日18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注册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根据所购买包件的售价足额缴纳所申请包件标书款后,招标人授权潜在投标人自行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20日 至2018年07月24日18:00 时。

4.4 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开户单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行号:********0089

账号:********1955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书款、采购项目名称,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4.5 支付完成的潜在投标人请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投标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wmhhhtwgzx@126.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物资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4.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18时前,问题提出方式: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澄清、补遗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18时前,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文件将发送至各投标人电子邮箱。

4.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08月10日0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

6.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报价须与纸质版投标报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北路名都和景售楼处

联 系 人:杨山

电 话:136*****299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万达广场A座13楼15A13室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180*****619

电子邮件:wmhhhtwgzx@126.com

2018年07月20日



标签: 空气处理机组 空调系统 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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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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