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工业旅游专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工业旅游专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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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长高新综合[2018 ]195号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游学派智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工业旅游专业服务 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 长财高新采计-JZCS********8-1 3.项目内容: (1)完成对园区新旧工业旅游示范企业的建设,或对企业进行工业旅游基础化改造的指导、工业旅游企业的专业培训工作等,建立工业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及进行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指导,包括人才培训、导师队伍的建设、达标基础化改造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完成2个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的成功申报和创建,完成2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的申报,并成功创建,开放投入市场运营渠道,实现一定数量的游客规模。 (2)对接企业进行产品设计、线路开发、策划、主题活动开发等。成功打造2条工业旅游主题线路,并开放投入至市场运营渠道,实现一定数量的游客规模。 (3)在网络平台展示高新区工业旅游、研学旅行动态信息,定期发布、推广线路产品,对主题工业旅游活动进行推广,逐步建立市场品牌。 (4)科普教育的推广和实施:将工业旅游面向学生群体的科普教育的推广和实施工作。 (5)整合政府、市场等各方资源,组织工业旅游主题活动、企业联盟交流活动、教育行业/旅行社行业采风会等相关类型的推广及交流活动。 (6)协助区招商合作(商务)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二、合同金额 1、价格小写: 299800.00 大写: 贰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含税费)。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8 年月日,完成日期: 2019 年月日。总日历天数: 365 天,乙方须在该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事项。 地点: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方式: 乙方按照项目总体目标以及附件分项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工业旅游专业服务 。 四、付款 1、合同签订后10天之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附件一中分项内容价格的30%),剩余款项根据乙方的完成情况,由甲方按照响应文件合同附件一“工业旅游专业服务分项内容及报价“的分项服务内容及报价进行逐一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相应尾款。 甲方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应先开具符合要求的合法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乙方开票延迟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本合同金额为含增值税普通发票(6%)价格。 2、如果合同附件一中某一分项服务内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根据现场调研和乙方提交的工作内容报告进行客观评估不合格原因是否是客观不可抗力因素(如申报、创建工业旅游示范点及研学旅行基地过程中,企业自身硬件条件、人员配备、安全设施、场所设施未按乙方要求达标、期间出现活动安全事故等原因导致创建未成功),如属于前述非乙方责任导致的不合格服务事项,甲方应当全款支付该分项费用。如某一分项内容验收不合格确因乙方工作原因,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分项内容对应的剩余70%价款。 3、乙方公司财务账号见下表:
五、权利义务 1、甲方应要求园区企业积极配合乙方的信息收集、线路产品采集与策划工作、工业旅游示范点及研学旅行基地的申报工作,如因长沙市高新区园区企业自身不配合原因,例如不申报工业旅游示范点及研学旅行示范基地或不按要求提报申报材料和完善工业旅游/研学旅行基地接待标准条件,由甲方协调予以调整更换。 2、 在乙方开展技术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和指 导,并对乙方进行规范考核。 3、甲方有权及时了解乙方提供的工业旅游开发服务的进展和效果,有权要求乙方就服务进展情况进行书面汇报。 4、甲方应当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提供工业旅游开发服务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如辖区内企业的联系方式或名称等),并指派专人或对接人配合乙方的工作。 5、乙方及其有关工作人员需按照服务合同确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不得转包或分包服务给第三方。在开展工业旅游开发服务时,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甲方及辖区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并对其承担的服务内容负责,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和法律的服务。 6、乙方所有服务事项必须留有痕迹,应当就每一分项服务内容按阶段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进度报告及服务成果,乙方所提交成果的全部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应保证其人员安全,因任何原因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乙方申请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予自行验收。若此期间,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全部服务事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达到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分项服务事项进行结算,乙方应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2、乙方将本合同项下义务或服务事项进行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服务资格,不予支付任何价款,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期限及时提交书面报告,或对服务事项进行不实、遗漏、虚假等陈述的,每出现一次应承担违约金500元。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向任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它合同文件。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采购人执 1 份,供应商执 1 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8 年 6 月 2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合作局
合同附件一: 工业旅游专业服务分项内容及报价
180*****084********.zip">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工业旅游专业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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