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港海关(原青岛检验检疫局)胶州综合检测试验中心大楼电梯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青岛大港海关(原青岛检验检疫局)胶州综合检测试验中心大楼电梯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青岛大港海关(原青岛检验检疫局)胶州综合检测试验中心大楼电梯维保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单位:青岛大港海关(原青岛检验检疫局)
1.2采购项目名称:胶州综合检测试验中心大楼电梯维保
1.3内容: 胶州综合检测试验中心大楼电梯维保, 维保时间:一年
2、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一是大楼运维主体变更;二是原合同到期。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当前胶州综合检测实验中心所使用的5部电梯,均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考虑到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的特殊性、安全性、专业性及型号设计独立性,拟通过单一来源招标方式确定电梯生产商自有的维保方——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通力青岛公司)承担对电梯的维保工作。通力青岛公司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质,办公地点位于青岛,因此该公司对于上述电梯的维保业务来说,拥有突出的技术、人员、配件充足供应等优势。另外,上述电梯最初的安装,以及销售合同中包含的续保服务,也是由通力青岛公司完成的。目前看来,5部电梯一直运转良好,通力青岛公司的服务可以信赖。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A座东区4103
5、公示的期限
自2018年7月 20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止。
6、异议的反馈
任何服务单位(供货商)或者个人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服务单位或供货商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5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7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反馈。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采购单位将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青岛大港海关(原青岛检验检疫局服务中心)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1004室
邮政编码:266001
电 话:********
联 系 人:管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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