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高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定点招标公告

联盟、高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定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皖H*******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太湖县联盟、高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湖县水利局

1.3面向太湖县小额工程定点入库的水利类施工企业招标。

1.4招标人:太湖县新仓镇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太湖县新仓镇牌楼村、花园村

2.2建设规模:联盟水库:大坝整修工程、放水涵拆建工程、人行桥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高园水库:大坝整修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防汛道路工程等,招标内容见附件。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开标时间、地点与开标活动

3.1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地址: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

3.2开标会议由安庆信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主持。

当响应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企业仅为一家时,招标人可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当响应投标企业为两家及以上时,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企业。当所有入库企业都不响应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将根据《太湖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由招标人组织邀请招标,不再邀请定点库内的施工企业。

参加本次开标会议的太湖县小额工程定点单位水利类施工企业投标人,只允许派一位代表(仅限定为已入库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确认书》、《税收管理事项承诺书》(其中税收管理事项承诺书仅限县外企业提供)。

以上不能出示者视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将自动放弃抽签资格。

3.3凡是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参与此次抽签。

4、操作流程

4.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A值 *******.78元。

不下浮部分汇总表所列金额(具体详见不下浮部分汇总表)值为 80901.00元。

4.2价格指数K值确定:设定10个随机数,即90.00%、90.25%、90.50%、91.00%、91.33%、91.66%、91.99%、92.50%、92.75%、93.00%(重复抽取),由招标人代表分3次随机抽取,然后将招标人代表抽取的3个随机数进行算术平均,为价格指数K值。

4.3合同价=(控制价-不下浮部分汇总表所列金额)×(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抽取K值)+不下浮部分汇总表所列金额(具体详见不下浮部分汇总表)

4.4确定中标人:投标人代表按照签到登记的先后顺序对应编号。由招标人在投标人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一个编号,抽取编号对应的投标人即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4.5中标人与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必须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同时提交整套招投标资料向监管机构备案。

4.6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70%计算;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收取。以上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湖县新仓镇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太湖县新仓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9*****828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信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状元路小区7幢1号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

附件一:

招标控制价确认书

致(招标人) :

我单位获取招标人编制的“工程”招标控制价内容及总造价,经我方复核该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偏差在规定的±3%范围内,我单位对贵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予以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税收管理事项承诺书

我公司来太湖县承建工程,将严格遵守《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太政办秘[2017]76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税收管理事项承诺如下: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办理涉税事项,积极支持、配合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工作,并按太政办秘[2017]76号文件规定,承建工程的所有税费全部在太湖县内缴纳。

我公司承诺按以下方式缴纳税款:

如为安庆市外企业,则按规定在太湖县预缴税款,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按2%预缴,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按3%预缴,同时按规定预缴地方税费;

如为安庆市内县外企业(即市区及市内六县(市)),则在太湖县成立分公司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由分公司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并开具发票,并在太湖县独立缴纳增值税。

以上承诺,本公司自愿遵守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和承诺人各存一份。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险加固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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