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址(垡头)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新址(垡头)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中医医院新址(垡头)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医院新址(垡头)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编号:TC180V4CV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3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 |
采购用途:自用 |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北京中医医院新址(垡头)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数量:1项 |
简要技术需求:详见附件 |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具有工程咨询(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4室 |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购买标书携带资料:凡满足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持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从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并登记备案且不能参与本次招标)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9日9:3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价格部分:15分、商务部分:35分、技术部分:50分) |
项目联系人:曹武宁 联系方式:010-******** |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
备注: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 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电子版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简称“交易平台”)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只需注册一次,不同的经办人可建立多个账户。交易平台负责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 (二) 标书下载:经办人凭获得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下载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选择现场购买纸质标书,但仍需完成免费注册事宜。购买纸质标书后,仍可在交易平台缴费下载电子版标书。 (三) 电子版标书下载收费:如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除标书款外还需通过网银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5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 潜在投标人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标书款发票、纸质标书可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五) 其它事项 1、 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网上购买下载电子版标书及下载费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30分到5点。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附件:服务内容及需求
一、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在国家有关的规划、政策、法规的指导下完成,同时,还必须要有相应的各种技术资料。
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
1.1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部门与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任务、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以及国家和地方法规等;
1.2经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签订的意向性协议等;
1.3由国家批准的资源报告,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规划和工业基地规划。对于交通运输项目建设要有有关的江河流域规划与路网规划等;
1.4当地的拟建厂址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基础资料;
1.5有关国家、地区和行业的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法令、法规、标准定额资料等;
1.6由国家颁布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经济评价的有关规定;
1.7包含各种市场信息的市场调研报告。
1.8符合京发改[2004]2423号及京发改[2006]1175号的相关规定
1.9相关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
二、可行性研究的质量要求
可行性研究工作对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有效地防止错误和遗漏,在可行性研究中,
2.1首先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对于收集的基础资料,要按照客观实际情况进行论证评价,如实地反映客观经济规律,从客观数据出发,通过科学分析,得出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
2.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深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基本内容要完整,应尽可能多地占有数据资料,避免粗制滥造,搞形式主义。
2.3要将调查研究贯彻始终。一定要掌握切实可靠的资料,以保证资料选取的全面性、重要性、客看性和连续性;
2.4为保证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质量,应保证咨询设计单位足够的工作周期,防止因各种原因的不负责任草率行事。
三、可研报告编制要求(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可为使”报告”满足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整,最终”报告”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1. 概述
2. 中医医院基本情况
3. 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4. 建设规模需求分析
5. 项目位置及建设条件
6. 建设方案
7. 环境保护
8. 节能和节水分析
9. 项目组织管理
10. 建设进度安排
11. 投资估算与资金措施
12. 社会效益评价
13. 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对比
14. 结论与建议
四、服务要求
1、可研报告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
2、可研报告的基础数据可靠;
3、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合理,评价方法科学,评价结论正确;
4、可研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5、可研报告书中应有评价资格证书,报告书的署名,报告书编制人员按行政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技术审核人、项目总负责人,依次署名盖章:报告编写人署名;
6、编制可研报告书并配合评价评审及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
7、编制成果需给采购人提供各项目电子版4份(含PDF及WORD格式),文字版10份,报送其他主管部门审批和评审所需的文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8、双方签订合同,在资料齐备后30日内完成初稿,经甲方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稿。
9、供应商将依据项目及服务要求的内容为基础,更详细的作出服务方案、服务说明及承诺,总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10、中标单位需配合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评估工作。
11、乙方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家评审,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评审费、专家费及其差旅费、会务费等有关评审工作费用。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部分
1.2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2.1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2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的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部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部分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项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部分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部分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部分
一、护工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北京市海淀医院范围内除产科、产房外的所有病房及急诊医学科
(二)工作内容:
根据病人病情和自理能力在护士指导和同意下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协助病人早晚涮牙、饭后漱口;
2)协助护士为病人洗头;
3)每日饭前为病人洗手、每晚为病人洗脚;
4)协助病人进餐;
5)协助病人清洁会阴(插尿管者除外);
6)协作病人入厕;卧床病人大便后及时清理,保持局部清洁;
7)病人出汗后勤擦洗,保持病人皮肤清洁无异味;
8)每日起床后给病人梳头、洗脸;
9)协助病人刮胡须;
10)协助病人剪指(趾)甲;
11)根据需要协助护士为卧床病人每2小时翻身一次,保持病人舒适或功能体位;
12)随时清洁床铺渣屑,保持床单位清洁、整齐,床头桌上私人物品不超过三种;
13)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垃圾分类放置;
14)便器不得放置地上,床下放一双拖鞋。
(三)工作要求
规章制度及纪律执行要求:
1)护工必须经过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护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体检费用由陪护公司承担。
2)遵守北京市海淀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拿要病人及家属任何物品。
3)统一着装,工服清洁整齐,佩戴胸卡;不允许穿拖鞋、背心上班,不允许披头散发,不允许穿工作服外出院门。
4)工作认真负责服务到位,不准扎堆聊天,不准串病房,不准带同乡或家属留宿,不允许躺、坐病人床上,躺在地上睡觉。
5)护工不准在病房内打闹,不准在病房使用电器做饭,不准在病房内洗澡、洗衣服、吸烟,违反者给予相应扣罚,必须服从科主任、护士长、护士的管理。
6)为保证病人安全,离开病人时必须向护士或家属打招呼,要给病人加床档,防止病人坠床,外出就餐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
7)24小时陪护人员应在早7:00前为病人做好各项生活护理工作。
8)爱护海淀医院内各项设施,不准偷、拿、外卖医院的任何物品。
9)护理病人前后要洗手,防止交叉感染。
10)暂时没有工作的护工,必须在所属公司登记待岗,不得进入病房自己找工作。
11)护工上岗时携带必要的个人生活物品,公司统一配备上岗包,其余物品公司负责存放。
12)在病区内陪护工作结束后,立即将个人物品带离病区,不得私自在病区内存放。
陪护服务要求:
1.不准私自给病人解释病情。
2.不准为病人调节氧气开关,更换或加减湿化瓶用水。
3.不准私自摘取或连接输液管,调节输液速度及拔除输液管路。
4.不准私自为病人灌热水袋、冷袋,热敷、冷敷以免烫伤、冻伤病人。
5.不准擅自替病人更换、拔除各种引流管,引流液要在护士观察后经允许方可协助倾倒。
6.对术后、骨科及危重病人未经医生、护士同意,不准擅自改变体位,不允许下床离地。
7.搀扶病人下床活动时,要注意安全,防止病人滑倒摔伤。
8.凡禁食患者未经医护人员同意,不准给病人喂水、喂食,不准给鼻饲病人灌注食物或药物。
9.不允许抱婴儿离开病房,儿科患儿做检查必须由经护士同意,家属陪同完成。
10.不准擅自为病人吸痰、做雾化吸入等一切治疗活动。
11.不准擅自为危重病人更换床单,监护仪器、呼吸机出现报警不得擅自处理。
二、陪护公司要求
1.陪护公司的管理人员及护工,用工均应符合国家劳动人事政策;
2.陪护公司负责护工的培训、管理;
3.陪护公司负责护工工作的具体安排,负责与患者家属签订委托协议,收取相关费用;
4.陪护公司负责提供陪护服务的收据及发票;
5.陪护公司自行支付护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国家要求的社会保险;
6.对以上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保证24小时/天,365天/年的连续服务;
7.必须设置服务中心,保障24小时/天,365天/年随时有人接听电话处理服务需求;
8.所有护工必须体检1次/年;
9.为维护医院良好形象,陪护公司员工必须配置统一制服,并保证不少于1次/周的集中洗涤、消毒和熨烫;
10.陪护公司应配置电脑,定期征求病人、家属及医院的意见;
11.陪护公司护工因工作失职,使病人发生意外或与病人家属发生纠纷时,均由陪护公司负责解决;
12.陪护公司应定期向医院缴纳管理费用。
三、医院提供支持
1.有偿提供办公室一间,电话一部(电话费自理);
2.对护工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3.协调护工公司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纠纷与问题。
四、陪护费用及陪护需求量
1.双方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共同制定各项服务价格。
2.陪护费用标准:普通病人180元-200元/天,危重、特殊病人可酌情加收20%-30%。根据陪护市场情况需要调整陪护费用时,必须征得医院同意。
3.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各一天、春节、十一各三天)陪护服务价格按照双倍费用收取,收取前要提前箱患者及家属公示。
4.海淀医院工作人员若需要聘用陪护公司陪护人员,在乙方公布的同期陪护价格上享受8折优惠。
5.医院预计护工用人量为80-120人/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6.陪护公司需向医院提供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作为风险抵押金,待合同失效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
7.陪护公司在合同期内按月向医院缴纳管理费用。陪护公司办公电话费用按月到医院财务处交纳。
五、其它要求
1、本次委托期限为12个月(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合同期间医院每月将对成交人有服务水平、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如陪护公司当月存在较大服务质量问题,考核不合格(服务单项评分出现1-2分,且超过两项),医院有权对公司处罚5000-10000元,并责令陪护公司限期进行整改。如陪护公司在限期内并未完成整改,仍存在服务质量问题,医院有权取消其的服务资格,原合同自动失效。如考核结果优秀,在本项目合同期满后,经甲方确认,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与陪护公司续签合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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