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廊、万巴高速、重庆枢纽东环、兰花湖停车场、万开快速通道物资联合招标公告
综合管廊、万巴高速、重庆枢纽东环、兰花湖停车场、万开快速通道物资联合招标公告
国铁建南川区综合管廊项目、万巴高速、重庆枢纽东环项目、兰花湖停车场、万开快速通道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
(钢材、型材、水泥、钢绞线)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23-1)
1.招标条件及依据1.招标条件
1.1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新城区(隆化组团)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16】23号文立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批准本项目PPP实施方案。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南川区长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至万源市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办函(2012)2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巴通万高速公路VII标项目经理部(合同签订方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CQDH-9标段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4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4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渝交开投文〔2017〕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家筹资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5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万开周浦快速通道一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由开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三峡移民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万开周浦快速通道一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第八十六号令);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新城区(隆化组团)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位于重庆市南川区隆化新城,前期规划设计隆化大道北延伸段综合管廊2871m,渝南大道延伸段综合管廊480m,金州大道综合管廊2000m,龙济二路综合管廊2000m,金山一路至滨河路二期综合管廊1000m,纵六路综合管廊800m,隆化大道南延伸段综合管廊800m,金山南路综合管廊400m;综合管廊线设计总长10060m。计划工期24个月,土建投资规模5.4亿。
2.1.2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第VII标段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县)。合同金额8.10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17年6月,竣工日期2020年6月。主要工程量:全线桥梁2944.38m/14座;特长隧道4916.5m/1座;路基2849.15m,涵道通道166m/7座。
2.1.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站前九标项目,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和渝北区,合同金额17.38亿元,合同工期48个月,开工日期2017.4.30,竣工日期2021.4.29.主要工程量:正线全长28.195km,改建渝怀右线0.46km。1、路基全长7.147km,其中区间土石方146.7万方,站场土石方84.5万方;2、桥梁16座共计8036.52米。3、隧道9座共计13948米4、框架桥1座共计205顶平方;涵洞16座共计473横延米。5、车站2座,郭家车站1.431公里(4股道),线路所1座1.1公里(6股道)。
2.1.4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二期兰花路站及区间隧道工程,起讫里程K1+197.883~K2+684.351,长度1.486km。其中明挖车站长度410.26m,区间隧道长度1076.268m。标段位于南岸区花园路街道,线路埋深于汇龙路南至渝南分流道北至青龙路,从南至北跨越兰花路、大石支路、双龙路。车站两端接区间隧道工程,站后设置停车场出入段线。施工内容包括:明挖车站1座,建筑面积24774㎡;起点~兰花路车站区间306.778m和兰花路车站~南湖路车站区间773.397m,施工通道462m,停车场出入线暗挖隧道1253.701m,暗挖隧道长度共计3531.113m。
2.1.5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万开周浦快速通道一标项目经理部,位于重庆市开县长沙镇。合同金额7.46亿元,合同工期1461天,开工日期2015年12月,竣工日期2019年12月。主要工程量:道路工程(含防护、涵洞)、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环保工程(含渣场防护、排水等)、改移道路工程(含跨线桥)、变电所、地下风机房土建、隧道机电设施预留预埋工程和施工图设计K0+000至 ZK11+594所示的隧道机电设施工程(包含通风、照明、消防、供配电、监控等)、交通及路灯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钢材、型钢、钢绞线、水泥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2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购买标书款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汇款要求详见公告9.3项)购买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将加盖公章的①购买标书付款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④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见招标公告附表3)扫描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qq.com,确认后发售。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2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5.3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4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5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斯坦利酒店B栋四楼一号厅(详见酒店指引牌)。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兰格云商集采平台(http://jc.lange360.com/)及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上同时发布。
8.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9.1.1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
联系人:王 存 喜电 话:139*****560
9.1.2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巴通万高速公路VII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万源市新店乡政府旁中铁二十五局巴万七标项目部
联 系 人:干腊宜电 话:136*****599电子邮件:********98@qq.com
9.1.3 招 标 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东路11号
联 系 人:杨超电话:187*****112电子邮件:zt24cqdh9@163.com
9.1.4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丹龙南路5号
联 系 人:杨平电 话:153*****856电子邮件:********0@qq.com
9.1.5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万开周浦快速通道一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重庆开县长沙镇长沙宾馆
联 系 人:叶鹏电 话:187*****342电子邮件:********87@qq.com
9.2招标组织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SOHO C座11楼(西安中心西南联络点)邮 编:630061
联 系 人:张 发 平 牟 达 波
联系电话:138*****199 186*****002
电子邮件:********36@qq.com
监督电话:***-********
9.3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1830)
汇款说明:汇款单须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简称和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
2018年7月20日
中国铁建南川区综合管廊项目、万巴高速、重庆枢纽东环项目、兰花湖停车场、万开快速通道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23-1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钢材 | CNGC 01 | 吨 | 4090 | 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2 | 钢材 | BWGC 01 | 吨 | 576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巴通万高速公路VII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
3 | 钢材 | CLGC 01 | 吨 | 22016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20 | |
4 | 钢材 | WKGC 01 | 吨 | 2314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万开周浦快速通道一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2 | |
5 | 型 钢 | BWXG 01 | 吨 | 4459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巴通万高速公路VII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
6 | 型 钢 | WKXG 01 | 吨 | 1522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万开周浦快速通道一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2 | |
7 | 钢绞线 | SNGJX01 | 吨 | 1045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
8 | 水泥 | CLSN 01 | 吨 | 18445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500 | 5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2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一、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 |
1.钢材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2018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同类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合同复印件)。 1.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2018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
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巴通万高速公路VII标项目经理部 |
1.钢材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钢材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钢材生产厂必须在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须提供投标产品2016-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各1份。 1.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2018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同类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合同复印件)。 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型钢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6-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产品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型钢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
三、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项目经理部 |
1.钢绞线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6-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6-2018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1.7履约信用要求: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铁建和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1.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生产厂家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资格声明均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
四、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1.钢材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钢材供应商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2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6-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 1.6供货业绩要求:2016-2018年来有建设项目成功供货的业绩4个,其中至少2个单项合同的钢材年供货量均达到7000吨以上,含正在实施的项目合同(提供钢材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为其出具的证明材料)。 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水泥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8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6-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2.6供货业绩要求:泥供应商在2016~2018年内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水泥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2.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五、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万开周浦快速通道一标项目经理部 |
1.钢材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2018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同类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合同复印件)。 1.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2018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型钢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6-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产品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型钢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
七、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017、2018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17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开票信息 |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
邮寄地址 | ||||
声明 |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23-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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