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监察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监察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委托,为其拟采购的环境监察第三方机构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谈判编号:SZGZ2018-FT-020号
2.谈判内容:环境监察第三方机构服务
3.服务商数量:2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报名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报名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4.2.1具有国家认定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前(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6.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6.3、出售地点: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五楼)
6.4、交款方式:购买标书时交纳。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2、纸质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08月1日9:30(北京时间)
7.3、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日10:00(北京时间)
7.4、接收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四楼会议室
7.5、接收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8、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日10:0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四楼会议室
9、预算、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9.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元)
9.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7800.00元)
9.2、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必须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帐 号:3220 1986 4800 5250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萧林路支行)。不接受现金及转账。
9.3、履约保证金:无
10、服务期:一年。
11、联系事项:
11.1、采购人: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167号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
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401、501室
联系人:沈佳、周伟 联系电话:****-********
12、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12、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为准)第五个工作日。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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