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镇美丽乡村提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吴家镇美丽乡村提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吴家镇美丽乡村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盘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山县吴家镇美丽乡村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县行批字【2018】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吴家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山县吴家镇美丽乡村提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2、招标单位:盘山县吴家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盘山县吴家镇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工期: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125天。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绿化土(红壤土)11702.5m3,边沟拆除6000米,粉刷外墙涂料27653㎡,铺设透水混凝土3119㎡,压花混凝土2885㎡,沥青路面24000㎡,铺设压力转3038㎡,修建砂石路2940㎡,修建雨水检查井806座,铺设排水管线等工程,西三家子村委会广场,西三家子村牌坊,西三家子村委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及村委会安装等;
二标段:孙家村 安装成品铁艺大门362套,修建孙家村水渠、南侧氧化塘工程,新建围墙6778.49米,铺设草坪41908㎡,植树6485棵,舞台围墙及广告牌工程、孙家村村委会广场工程、新建孙家村村委会、孙家村牌楼、孙家村入户铺装工程,孙家村雨水管网改造工程,雨水检查井41座,雨水口715座,铺设排水管3507米等;
三标段:镇区外墙保温16517.16㎡,外墙涂料29412.58㎡,钢架围挡绘画3D画2510.04㎡,旧牌匾拆除3510㎡,新牌匾安装 2810㎡,栽植乔木2492株,冬梅中学改造工程,榆树村广场工程等;团结村新建混凝土路面1120.48㎡,村部卫生所、委员会、铺设雨水管网等工程、门楼、牌楼等工程、供暖管网工程,成套路灯15盏等工程。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估算价:一标段:2600万元;二标段:1400万元;三标段:15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资质条件:一、二、三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资格条件:一、二、三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
7、兼投兼中(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资格初审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7日(节假日休息),8:30时-11:30时, 13:30时-16:30时。
2、资格初审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3、资格初审要求:
资格初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到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审查时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7) 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原件及复印件
9) 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准备两份需加盖公章,资格初审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出售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及地点:请于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30日(节假日休息),8:30时-11:30时,13:30时-16:30时,在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 39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00元)
账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交纳,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需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2018年8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盘山县政府楼后西侧附楼)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山县吴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盘山县吴家镇
联 系 人:张力
电话:****-*******
交易中心: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址:盘山县政府楼后西侧附楼214室
联 系 人:孙龙家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13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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