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先锋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临河区先锋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临河区先锋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RZ-LH-2018-026
一、招标条件
临河区先锋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6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临河区先锋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理公司为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河区先锋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ZRZ-LH-2018-026;
2.3建设地点:临河区;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须达到合格;
2.6招标内容:临河区先锋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4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巴彦淖尔市蓝宇饭店21楼2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有效畅通,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3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②、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并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报告(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如果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招投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施期间所有资金均应经投标人基本账户往来。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任何账户,采购人均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河区先锋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159*****558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岳普春
联系电话:****-*******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汇出
账户名称: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开源路今日尊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0025
咨询电话:****-*******
注:1.必须注明工程名称
2.投标企业务必于本工程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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