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改造工程项目(HGGP-2018-A-022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改造工程项目(HGGP-2018-A-022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医科大学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改造工程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8-A-0220

二、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

第一包:体育场护栏排险改造工程

第二包:图书馆改造工程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第一包:198378 第二包:174639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二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建造师一名,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及IC卡原件,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所配备的建造师应具备注册证书和IC卡;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

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与台儿庄支路交口铂津湾南苑18-302底商)。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网址:https://)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每日8: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8年7月31日8:45-9:00,9:00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31日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与台儿庄支路交口铂津湾南苑18-302底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老师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与台儿庄支路交口铂津湾南苑18-302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和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8年7月 23 日起至2018年7 月 27 日止。

十三、其他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第一包2000元整;第二包15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账户信息:

户名: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7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金纬路支行

行号:********8082

要求事项:

(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 汇款用途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

(2)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7月30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须将到账成功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并封在投标文件中。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3)开标当天须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未中标单位可在开标结束当日退还投标保证金。

(5)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2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2018年7月 1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学院 临床 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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