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策划、组织、审核我区2018年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发行前期工作及后续跟踪服务项目(重1)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策划、组织、审核我区2018年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发行前期工作及后续跟踪服务项目(重1)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策划、组织、审核我区2018年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发行前期工作及后续跟踪服务项目(重1)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87)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策划、组织、审核我区2018年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发行前期工作服务采用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策划、组织、审核我区2018年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发行前期工作及后续跟踪服务项目(重1)

项目编号:GXZC2018-C3-18282-GXYL

项目总预算:30万元

二、采购内容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

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策划、组织、审核我区2018年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发行前期工作及后续跟踪服务项目

1项

1.对项目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提出发行项目收益债的可行性意见(重点对项目是否实现平衡以及平衡期限发表意见);复审申报材料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终审申报材料(以上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和概况、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收支情况及还款能力测算、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潜在风险评估等)。

2.协助编写、审核拟发行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披露信息(含债券存续期披露信息),对搭配项目集合发行债券提出审核意见以及发行前各项准备工作。

3.涉及具体项目发行的,牵头履行组织策划、审核材料,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工作,直至完全符合发行必备条件。

4.编写拟发行项目的招标文件、发行文件及债券发行后相关手续文件。

3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的供应商或社会团体(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则应提供由其总公司出具相关授权书,并在授权书中明确总公司将相应承担其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在本项目中的民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7月30日,08:00至12:00,15:00至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购买文件联系电话: ****-*******;传真:****-*******

五、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不得少于规定金额提交,否则竞标无效。

2.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14时00分,逾期不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7月31日14时00分后。

2.磋商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自然人凭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八、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九、业务咨询:

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潘雪海;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邮编:530021

2.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志成、郭春燕;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邮编:530012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邮编:530021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代理机构相关账户

邮购文件和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为:

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18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开户行行号:********0017

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为:

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63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开户行行号:********0017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相关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跟踪服务 前期工作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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