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食品物资招标公告

机关食堂食品物资招标公告




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品物资协议定点采购项目 ,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决定以公告询价方式选取定点采购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领取询价文件并响应报价。

一、定点采购物资主要大宗品种及单价:

序 号

主副食品名称

品牌规格

单价/元

备注(应急可替换物资或品牌)

1.

上海青

500g

3.5

2.

青尖椒

500g

4.5

3.

香葱

500g

6.5

4.

土豆

500g

2

5.

小白菜

500g

3.9

6.

油麦菜

500g

3.9

7.

本地白菜

500g

2.58

8.

松花菜

500g

4.8

9.

香菇

500g

9.9

10.

平菇

500g

9.8

11.

新鲜肋排

500g

29.8

12.

新鲜五花肉

500g

16.9

13.

新鲜筒骨

500g

19.8

14.

冰鲜马鲛鱼

500g

26.9

15.

冰鲜小黄瓜鱼

500g

26.8

16.

冰鲜白鲳(肉昌)

500g

16.9

南美鲳

17.

冰鲜小油带

500g

28.8

18.

草鱼

500g

9.8

19.

冷鲜黄牛牛霖

500g

46.9

20.

冻巴沙鱼片

500g

15.8

21.

冻鱿鱼

500g

18.9

22.

鲜鱿

500g

36.9

23.

明虾

500g

45.9

24.

海蛎

500g

23.8

25.

面筋

500g

5

26.

头水紫菜

500g

36.8

齐名

27.

太太乐鸡精

454g

18.9

加加、厨邦、

海天、凤球唛

28.

新竹米粉

500g

11.9

兴化米粉

29.

高筋面粉

25KG

149

五得利、今麦郎

30.

新鲜土鸡蛋

500g

5.5

31.

鼓山老酒

485ML

8.8

民天老酒

32.

秋田小町优质大米

25KG

168

东北大米、

稻花香

33.

鲁花调和油

5L*4

279.6

金龙调和油、

多力葵花油、

天香玉米油

备注

以上大宗物资价格合同期内不因市场变动而变动;其他物资以市场当天零售价为基准,不定期派人到商场抽查核对。

二、采购物品质量标准:

1、供应商提供物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物资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物资包装破损率为零。

2、蔬菜类:必须达到色新鲜,外表干净,无黄叶、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或有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基本要求。

3、肉类:必须有检验检疫单,牲畜屠宰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等质量验收标准材料,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弹性好,非病死禽畜肉,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

4、禽类:有检疫章或检疫证,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良好,呈鲜红色。

5、鱼类:质量达到鲜鱼眼球透明突出,压之有弹性,鳞片鲜明有光泽,不易脱落,腹部不膨胀肌肉坚实有弹性,无异味等要求。

6、鲜蛋:表面清洁无破损,有外收壳膜,蛋形正常,色泽鲜明,打开蛋后,蛋黄呈圆形,蛋清浓厚,稀稠分明,手握摇蛋无声。

7、冷冻品、海产品参考新鲜动物产品要求执行,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三、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良好的配送能力;

4.在福州市区有固定营业场所,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四、询价步骤及比选办法

1.公告:采购人在福建省司法厅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告发布;

2.报名及发邀请函:请有意向的供货人于2018年7月23日至7月25日到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办公室304室报名,报名截止7月26日12:00,经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且实力信誉较好的供货人发出询价邀请函。

3.递交报价材料:收到邀请函的供货人于2018年7月26日下午17:30前投递报价材料;报价材料必须密封,全部加盖公章,报价材料包含:(1)价格(报下浮率)(2)质量相关证书或承诺书(3)服务承诺书(4)营业执照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4.询价及考察比选:采购人组成5人(单数)采购小组,对发出询价邀请函的供货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包括价格分(报下浮率、占60%)、质量分(占20%)和服务分(占20%),询价小组对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择优选取1家协议定点供货商,签订1-2年供货合同,采购结算以实际验收供货数量为准。

5.全年预算控制价约20万,所有供货价均包含免费配送。

公告人: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7号

联系人:陈先生 蔡女士

电 话:****-****************

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食品 机关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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