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市政园林局委托,就清丰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项目二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2018]030-CS05号

二、采购内容:清丰县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项目二次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400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 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

4.2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是否有上述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记录为准。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1、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为了方便投标人实行不注册、不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qfxzfcgzx.cn)。

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磋商文件内容。

六、磋商文件相关信息:

1、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27日下午18:30。

2、投标保证金:80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用户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原银行清丰县支行********160*****052380。

七、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8月1日下午15:00-15:30 (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时间:2018年8月1日下午15:3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具体标室看显示屏)。

八、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信访局二楼

项 目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572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渗滤液 生活垃圾处理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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