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卡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招标公告
浪卡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招标公告
浪卡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D-SN/1807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浪卡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浪发改【2017】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100%,招标人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浪卡子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浪卡子县
2.3建设规模:新建仓储笼仓库1334.31平方米;贯通式货架仓库1376.64平方米;生产服务用房240.16平方米;管理用房497.12平方米;设备用房(含地下水池建筑面积)457.87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无标段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7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登录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9日15时30分,地点为山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不符的按无效标处理。
6.4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
地 址:浪卡子县县城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189*****810
地 址:山南市泽当花园A栋2单元302室
日 期:2018年7月20日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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