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玉溪市红塔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玉溪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22日18:30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右冯新村A区二幢1号)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8年07月23日08:30至2018年07月25日17:00 | ||
预算金额 | ¥4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玉秀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67 |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玉溪市明珠路35-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右冯新村A区二幢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红塔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玉溪市红塔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正宇玉采购[2018]011号
1.3项目资金:448000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1.6采购范围:植保无人机2台、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无人机1台(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一览表及相关要求)。
注:谈判申请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1.7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备品备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质量标准。
1.9中标单位供货时须提供无人机原厂家针对此项目授权书与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和检测报告,如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项目人员具备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年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两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2.5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提供类似项目的成交通知书或者合同);
2.6供应商在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25 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在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右冯新村A区二幢1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3.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 元,售后不退。
3.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项目人员具备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年财务报表原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未满两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无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委托代理人)。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右冯新村A区二幢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供应商应于2018年7月30日16:00时前交纳谈判保证金¥800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必须到账),按以下单位名称和帐号转账方式交纳,并向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财务室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须装订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
名称: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账号:6100 0229 0148 6012
开 户 银 行:云南红塔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3">采 购 人:玉溪市红塔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4">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
********5">地址:玉溪市明珠路35-3号 | ********6">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右冯新村A区二幢1号 |
联 系 人:姚家文 | ********8">联 系 人:张玉秀 |
电 话:****-******* | ********0">电 话:****-*******、138*****967 |
招标
|
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