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垃圾破碎机
大件垃圾破碎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件垃圾破碎机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渣土管理所 | ||
行政区域 | 海口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23日 00: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7月23日 09:00至2018年07月27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 ||
预算金额 | ¥1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渣土管理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文华东街6 号环卫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受海口市渣土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大件垃圾破碎机(项目编号:HNZK2018-7-5)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NZK2018-7-5
2.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2.1项目名称:大件垃圾破碎机
2.2用途:城市环卫
2.3包号:一批不分包
2.4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5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3.投标人准入资格:
3.1投标人准入资格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企业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3.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3.1.6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提供虚假原件的投标单位,一经发现将追究该投标单位责任,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通报到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3.2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8年7月23日 09:00:00—— 2018年7月27日17:00:00;
4.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4.3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三证副本以及提供2018年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验原件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13日 9:20-9:30,逾期不再接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5.3开标时间:2018年8月13日9:3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及支付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
6.采购人联系方式
6.1采购人单位:海口市渣土管理所
6.2采购人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文华东街6 号环卫大厦
6.3联系人:钟先生
6.4采购人电话及传真: ****-********
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7.1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7.2联系人:刘女士
7.3电话及传真:****-********
7.4邮箱:********01@qq.com
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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