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建设组2018年钻井工程前期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产能建设组2018年钻井工程前期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2018年钻井工程前期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18-XA102-FW016

一.招标条件

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2018年钻井工程前期配套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钻井工程前期配套服务主要是为钻井系统提供前期服务保障工作,是油气田产能建设工程的第一步,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井场的新建、扩建,钻前道路的新建、扩建,钻井队生活区的修建;协助办理林业、土地、环保、水务、草原等建设用地的手续,外协事宜处理等。建设项目位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矿权区域内,现场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等较复杂,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支持程度关系密切。本次招标拟按区域划分4标段,拟选中标单位31家,负责工作任务。

各标段施工区域及施工单位需求数量如下:

标段号
服务区域
中标单位需求数量

ZY18-XA102-FW016-1
镇原县
9

ZY18-XA102-FW016-2
庆城县
12

ZY18-XA102-FW016-3
环县
8

ZY18-XA102-FW016-4
彭阳县
2

合计

31


中标单位工作量分配原则:在同一个标段,首批工作量,根据中标候选人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工作任务。根据对首批井场施工质量、工期和结算价格等考核项的考核结果,招标人有权对后续井场施工工程量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工程量根据产能部署情况进行确定。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井场的新建、扩建,钻前道路的新建、扩建,钻井队生活区的修建;协助办理林业、土地、环保、水务、草原等建设用地的手续,外协事宜处理等。

施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其中单个标准3-6井丛式井场建设工期不超过15天。

施工质量:合格。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单位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石油工程、油田建设、钻前工程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内容。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钻井工程前期配套服务项目或同类项目业绩(钻井工程前期配套服务项目指井场的新建、扩建等,例如钻前工程;同类项目指土方工程或道路工程或建筑工程(土建)),并能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服务质量情况证明、外协能力证明。

3.5人员、设备、资金、外协事宜处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熟悉项目所在地情况、了解当地风土人情、有协助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能力,能协调解决钻井工程前期配套服务中的外协事宜)。

3.6投标人必须符合HSE资格审查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3.6.1具有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6.2具有HSE规章制度和HSE操作规程。

3.7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8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9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告知函查询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

3.10项目经理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意外伤害险材料。

3.11其它要求:

3.11.1近三年承接本项目所包含的相关服务、工程未发生工期滞后问题;

3.11.2近三年承接本项目所包含的相关服务、工程未发生拖欠补偿费用及漏交规费问题;

3.11.3近三年承接本项目所包含的相关服务、工程未拖欠工资,未引发纠纷;

3.11.4近三年承接的本项目所包含的相关服务、工程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11.5未列入中国石油、长庆油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

四.其他说明
4.1本项目各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多个标段,但只能在本项目一个标段中标。如某一投标人在标段序号较小的的标段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其它标段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4.2如在施工中有某中标单位有如下问题,将在后续的工作量分配中将取消其份额,分配给本项目其它中标单位施工:

4.2.1在没有业主工程交底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施工、不按工程交底内容组织施工、施工时私自改变交底内容的。

4.2.2不按要求开工日期开工,在经建设方催告后仍拒不开工。

4.2.3未能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出现遗留问题,严重影响后期油田生产。

4.2.4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井场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经督促整改仍然达不到质量要求以及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

4.2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 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5号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在授权委托书中要求详细列出拟投标段名称及编号(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招标公告);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或刷卡(采用电汇汇款时必须在银行付款单“摘要栏”和“附言栏”中注明“ZY18-XA102-FW016标书费”请携带电汇凭证到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及发票)。投标单位开据发票需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9610

行 号:********3500

5.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5.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3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开标1室;

6.3 投标文件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未购买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8月13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开标1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联 系 人:白永慧

联 系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前期 钻井工程 第十一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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