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排污权出让项目

COD排污权出让项目

宿城区COD排污权出让项目竞买公告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宿城区财政局委托,定于2018年8月6日10:00举行互联网电子竞价会,对宿城区COD排污权出让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城分局COD排污权出让
项目编号
E********13SQ********382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加价幅度
100元倍数
自由竞价时间
每个标的15分钟
延时竞价周期
1分钟
标的情况
出让化学需氧量(COD)52.59吨/年,出让年限均为2年。意向竞买人按每吨每年金额进行竞价。
标的
出让年限
竞买底价(元/吨/年)
竞价开始时间(2018年8月6)
化学需氧量(COD)
2年
4500
10:00
二、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
1、宿城区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属开展排污权交易的重点行业,具有宿迁市环保部门审核同意的《宿迁市排污权交易申请表》。
3、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和参与。
4、其他未尽事宜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三、网上报名与竞买保证金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 3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时间届满后将自动关闭,未及时完成网上报名的责任自负。
意向竞买人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投标人登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的“产权交易业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在上述规定截止时间须前将报名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本项“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要求)的原件电子件上传到(以完成上传为准)“产权交易业务”——“网上报名”系统内。
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还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
相关手续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意向竞买人提前办理。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竞买承诺函。
(2)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
(3)宿迁市环保部门审核同意的《宿迁市排污权交易申请表》;
(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须提供法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
网上报名须上传上述资料电子件,格式、签署应完整,内容应清晰。
(二)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不计息)。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竞竞买人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到(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账号:1520 0188 0000 4980 8),并确保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竞买人须将银行转账凭证电子件上传到(以完成上传为准)“产权交易业务”——“保证金票据上传”系统内。
3、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竞买人未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竞买资格。建议竞买人提前办理竞买保证金缴纳事宜,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竞买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买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二)竞买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三)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四)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履约的;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
(七)拒绝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
(八)竞买人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其他行为;
(九)竞买公告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十)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十一)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三、竞买人资格审核
1、产权交易机构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审核意向竞买人的网上报名资料、网上提交的竞买保证金证明资料(指银行转账凭证电子件等),对不符合意向竞买人资格要求,不符合网上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要求,或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清晰的,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内退回到意向竞买人,意向竞买人按网上报名和保证金缴纳规定重新提交。
2、审核时间至2018年8月 3 日18:00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3、按上述规定,经最终审核后竞买人仍不合格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五、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1、本次标的成交价款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应按出让方要求,将成交价款缴至指定账户。
2、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的,视为放弃竞买,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1、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让方、交易中心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竞价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合同签订并交割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出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割后,因买受人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均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
3、本次转让标的仅限在宿城区境内使用。
4、受让方取得本次排污权指标超过两年未使用的,无正当理由,政府有权收回,回收价不高于本次交易价格。
5、关于标的的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6、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出让资料,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完成报名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7、本次标的有两名(含)以上合格竞买人参与竞买的,采取互联网竞价形式确定买受人;仅有单个合格竞买人参与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协议转让处理。
8、买受人应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经批准进行协议转让处理的,由协议双方签订《协议转让确认书》
9、买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协议转让确认书》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合同送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
买受人在合同签订并缴纳交易价款后,凭合同、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
10、其它事宜以本项目《电子竞价规则》、《竞买须知》为准。
七、咨询电话
宿城区财政局:许昌喜****-********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王 模****-********
监督电话:****-********

宿城区财政局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23日

宿城区COD排污权出让项目.doc
竞买须知.doc
电子竞价规则.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出让 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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