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广场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法治文化广场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陕西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礼泉县司法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礼泉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广场建设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礼泉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广场建设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QBC-F-2018-006
三、采购人名称:礼泉县司法局
地址:咸阳市礼泉县
联 系电 话:180*****01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1812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法制文化广场设计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2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6-4、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专用收据);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8-1、 发售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7年7月6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陕西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
8-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8-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9-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2日下午14:30
9-2、磋商时间:2018年7月12日下午14:30
9-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地点:陕西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1812会议室)。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泰假日花城支行
账 号:6105 0186 5800 0000 0059
十一、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陕西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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