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二新尾田地块租赁招标公告
北二新尾田地块租赁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刘集资谈********
交易须知: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交易标的物的所有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交易前应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并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农村集体交易站受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北二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18年8月3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农村集体交易站对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北二新尾田地块租赁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农村集体交易站咨询和报名。
一、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北二新尾田地块;
(二)资产类型:其他用地;
(三)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
(四)标的物经营用途:公益办公,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刘村路新尾田;
(六)租赁年限:5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七)免租期:无;
(八)交易底价:20000元/宗·月;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无;
(十)递增情况:每3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4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10%;
(十一)交易方式:协商谈判;
(十二) 交易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先者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三)交易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93号408室(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农村集体交易站);
(十四)资产交付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时的现状交付;
(十五)其他说明:
1.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搞好环保卫生等工作;
2.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该地块,如需改变用途或在现有地块上新建物业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3.该场地不得用作带有制造、加工等性质的工场、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不得存储危险化学物品;
4.租赁期如遇国家、集体需征收或因社区三旧改造征用该物业土地,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即告终止,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征地补偿款属出租方所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费属承租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6.该场地只提供给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辖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使用;
7.经济社只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二、交易人准入条件:
(一)交易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
(二)符合标的物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限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
三、交易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一)统一勘察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6*****260、135*****183,交易意向人敬请提前联系出租方或发包方。
(二)其他时间勘察:交易意向人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如遇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交易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二楼207室(刘村路2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2.交易文件(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3.承诺书(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4.其他资料:以企业或单位名义参加交易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需出示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需出示原件)。
(四)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如委托代理人报名的,代理人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场办理报名手续。
4.交易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五、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文件》。
六、联系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农村集体交易站
地址: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二楼207室(刘村路2号)
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
网址:3z.hp.gov.cn
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农村集体交易站
2018年7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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