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装修、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装修、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乐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装修、绿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乐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楼装修、绿化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LZCGK2009-42# 公告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13日9时22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乐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采购包个数: 2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改造工程、室外附属设施 。
第一包:乐山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大楼装修工程
第二包:乐山市无线电监测中心绿化、门卫、围墙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4)约4000㎡。
完工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70个工作日。
申请人资格: 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⑴、 经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⑵、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鲜章);
⑶、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
⑷、第一包具有装饰装修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相关资质证书;第二具有包城市绿化专业资质证书和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相关资质证书。两包同时具备《安全施工证》和《施工取费证》书;
⑸、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⑹、近两年经审计过的企业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⑻、鉴于无线电监测的特殊技术要求,投标人近2年以来应具有承接过类似工程不少于2个,且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工程;
⑼、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公示截至时间: 2009年11月19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
预 审 公 告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人: 乐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办公楼装修、绿化工程项目
3.项目编号:LZCGK2009-42#
4.采购内容:
(1)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改造工程、室外附属设施 。
第一包:乐山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大楼装修工程
第二包:乐山市无线电监测中心绿化、门卫、围墙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4)约4000㎡。
完工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70个工作日。
施工地点
乐山市中区柏杨西路(市检察院旁)。
付款方式
工程实行全垫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视其财政拨款进度支付工程款,余款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二、投标人资格
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⑴、 经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⑵、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鲜章);
⑶、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
⑷、第一包具有装饰装修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相关资质证书;第二具有包城市绿化专业资质证书和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相关资质证书。两包同时具备《安全施工证》和《施工取费证》书;
⑸、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⑹、近两年经审计过的企业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⑻、鉴于无线电监测的特殊技术要求,投标人近2年以来应具有承接过类似工程不少于2个,且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工程;
⑼、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意见反馈时间:2009年11月 13日至 11 月 19日止。
四、意见提交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乐山市春华路608号2楼)(市财政局)
五、施工清单和施工要求;
1、施工清单详见标书
2、施工要求
1)对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为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和现行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的应予返修,直至达到要求为止,返修所需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工期延误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六、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
2009年11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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