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县单位情况公示
拟推荐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县单位情况公示
根据《浙江省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关于申报和推荐全国绿化模范单位与全国绿化奖章的通知》(浙绿湿委[2018]5号)精神,以及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范围、全国绿化模范县评选条件要求,杭州市绿化(湿地)委员会拟推荐余杭区人民政府、淳安县人民政府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县,现予公示。
一、公示单位情况: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7月26日。
三、公示受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杭州市绿化(湿地)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受理电话:杭州市绿化(湿地)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余杭区人民政府国土绿化主要成绩。
2、淳安县人民政府国土绿化主要成绩。
杭州市绿化(湿地)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附件1:
余杭区人民政府国土绿化主要成绩
余杭区土地总面积122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5万人,辖6个镇、14个街道。交通便捷,沪杭、杭宁、杭黄高铁,绕城、沪杭、杭浦、申嘉湖杭、杭宁、杭徽、杭长等多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我区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五千年光辉灿烂的良渚文化、两千年源远流长的运河文化和一千年底蕴丰厚的径山禅茶文化,特别是良渚文化,被习近平总书记誉为“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圣地”,已被推荐作为2019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风景宜人,独具江南三大探梅胜地之一的超山、佛教圣地径山、“中国生物圈保护区”山沟沟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景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洪园、古运河上仅存的七孔石桥——广济桥、良渚博物院等风景名胜和人文景观。2017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1695亿元,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50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80亿元余杭区已经成为极具创新活力、宜居宜游的新高地。
一、绿化成效
多年来,余杭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景区”、“大花园战略”,围绕建设美丽杭州、“两美浙江”示范区发展大局,2007年起我区实施“绿化余杭”行动,通过大力开展绿化建设,城市绿化指标、生态功能、环境质量、城乡统筹等方面均得到了明显提升。自“绿化余杭”行动开展以来,全社会绿化投入约18亿元,已累计完成扩绿面积3320公顷,全区森林覆盖率达38.68%,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21.82%。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1.65%,绿地率达36.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14平方米;居民出门平均200米以内就有休闲绿地、公园或广场,水景公园面积达8公顷、临平山公园面积达47公顷;公路(包括各等级公路)、铁路、江河沿岸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9.8%;农田林网化控制率达到96%。街道、居住区、单位普遍绿化美化,区级花园式单位42家。建成3个省级森林城镇,14个省级森林村庄,4个省级生态文化基地,市、区级园林绿化村72个。余杭区的平原绿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先后获得了“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浙江省森林城市”“浙江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一是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绿化工作,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调研美丽余杭工作,明确以城乡品质提升为抓手,坚决打赢生态环境治理硬仗,逐步形成以美丽公路、生态廊道为骨架,以山水资源、人文环境为底色的“美丽城市+美丽园区+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的空间形态。二是成立余杭区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由分管区长任主任,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专门的绿化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林水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人员9人。区政府将“绿化余杭”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通过下达年度扩绿计划任务,签订绿化目标责任书,分解和落实年度扩绿任务。
(二)加大对绿化的财政投入。我区的绿化工作一直以强有力的投入作为保障,2017年修订出台了《“绿化余杭”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林业发展的政策扶持意见》,2018年区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绿化建设、绿化养护、珍贵树种绿化示范村创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着力构建“绿化余杭”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社会化参与机制和制度化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科学制定绿化规划。余杭区把《余杭区“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2015-2020)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6年6月20日经第七十九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批转实施,制定《余杭区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余杭区珍贵彩色森林示范点建设规划》、《余杭区古树公园建设规划》、《余杭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等规划,留足生态建设空间,明确年度绿化任务,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四)继续推进“绿化余杭”行动。围绕“美丽余杭”中心工作,坚持“将点做亮、将线做美、将面做大”的要求,结合“五水共治”、美丽乡村、美丽公路、森林系列创建等专项行动,实施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认真落实适地适树原则,做到增绿扩绿与提质改造一起抓,城市绿化与乡村绿化一起抓,项目建设与长效管理一起抓,全面提升绿化、美化、彩化水平,助力城乡品质提升。一是抓好四边绿化。持续加大“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四边区域的整治和绿化力度,努力构建“成片、成林、成带、成景”的绿色通道体系;二是在珍贵彩色森林建设中,启动四岭水库1700亩珍贵彩色森林建设,为珍贵彩色森林探索实践提供经验;三是抓好配套绿化。在营造工程景观时,突出“以人为本”理念。通过设置小公园、健身场地,方便市民休憩、娱乐。打造了东湖公园、水景公园、临平山公园、上塘河景观工程、何过港绿化等一大批配套绿化精品工程。四是抓好村庄绿化。2017年,我区出台了《余杭区村庄绿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珍贵彩色树绿化示范、古树主题公园建设、森林村庄创建为抓手,全面提高农村绿化水平。到2020年打造珍贵彩色树“一村一景”示范村5个,推进村50个。建设古树公园20个,美丽乡村精品村全覆盖。
(五)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贯彻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议》,2018年制定下发《余杭区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每年制定全年的义务植树总体方案和宣传方案,通过向广大市民推出绿化养护基地劳动、绿地认养、征文比赛、家庭养护知识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义务尽责,把义务植树活动贯穿全年。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卡率100%,尽责率达100%,建有区级义务植树基地110个。一是政府主导。每年植树节期间,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各镇街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义务植树活动。二是创新形式。余杭区2011年成立了全省首个为市民、企业提供义务植树的社会化服务平台---余杭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7年来,共服务社会各界2万余人参加植树公益活动,同时还承担绿化科普、家庭养花知识进社区等公益宣传活动,举办的活动社会影响力大,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六)依法保护巩固绿化成果。我区重视绿化成果保护,林地、绿地、草地、树木保护有力,森林、草原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效果明显。成立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21支、村级扑火队54支,近10年来未发生森林火灾事件。以百丈、鸬鸟、黄湖、径山等西部山区镇街为主的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4.81%,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管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98%。
(七)加强森林生态文化建设。区绿委各成员单位利用植树节、世界水日、湿地日等节庆活动,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家庭养花、办公室绿化为内容的宣传活动。以专栏、海报、公益广告、制作宣传片等形式,对我区义务植树活动进行报道和关注,公众认知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目前余杭区建有9处区级以上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省级生态文化基地杭州长乐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常年面向全市青少年开展生态科普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区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举办余杭区首届美丽洲全民绿化节,开展“花园进我家”、“古树名木之旅”、“走进植树基地”三大主题活动。在北湖湿地举办芦花节,保护候鸟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余杭区委区政府实施旅游惠民政策,2018年西溪湿地、超山风景区、山沟沟景区等财政投资的公园,本区市民凭市民卡免费进入,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附件2:
淳安县人民政府国土绿化主要成绩
近年来,淳安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国土绿化和林业发展作为生态之基、富民之要,像呵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呵护满目青山、一湖秀水,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以来,国土绿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森林生态环境明显提升,全县森林面积达509.8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249.7万亩,森林蓄积量23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1.96%,成为浙江省森林和公益林面积最大、森林蓄积量最多的县,也是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的县。曾荣获“全球绿色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县”“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 “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浙江省生态功能区示范区”“浙江省森林城市”“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组织领导,多方联动抓创建
一是落实国土绿化责任。成立县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土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每年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政协推动的国土绿化工作大格局。近三年全县国土绿化资金投入30.67亿元,其中财政资金14.8亿元。绿化事业坚持改革创新,探索总结出的《浙江省淳安县积极构建森林消防五网体系》、《淳安扎实抓好“四边绿化,全力打造美丽淳安》、《淳安建立专职巡山护林员制度,构建森林资源安全体系》、《淳安县“五个机制”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天网,确保千岛湖林区生态安全》、《“一亩山万元钱”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等成功经验得到国家林业局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制定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办法和登记卡制度,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5.3%。县党政军主要领导坚持每年带头义务植树,认真落实部门、乡镇义务植树责任,全县5年共建有义务植树基地261处,完成义务植树94.07万人次,种植树木328.85万株。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86.6%,尽责率达到91.8%。三是培植森林生态文化。坚持每年组织百名林业技术人员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在金竹牌林场森林氧吧、富溪林场、千岛湖广场等多处建立开放性森林生态科普基地。经常性举办“珍贵树种进万村赠苗”、“万盘鲜花送市民”、“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活动,组织最美古树、最美古道、最美绿化通道、最美竹乡等系列评选,编写发行《浙江淳安古树名木》、《千岛湖鸟类》、《千岛湖植物》等书籍,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文化墙,开展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宣传,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公民对国土绿化重要性的知晓率达到96%,对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的支持率达97.6%,植绿、护绿、爱绿、兴绿蔚然成风。
二、实施城乡增绿,人居环境更优美
一是高品味提升城镇面貌。借力“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大力实施植树增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在主城区建成城市花海、山地公园、滨湖景观飘带,成功打造珍珠广场、秀水广场、千岛湖广场等精品公园,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57%,绿地率40.5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15平方米,使市民出门不到500米就有休闲绿地、公园或广场休憩游玩。加强城区街道绿化,县城主干道沿街90.8%的单位实现了拆墙透绿,主干道绿化率61.08%,次干道绿化率20.76%。加强单位绿化和居住区绿化,建设了一批园林式单位和小区,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绿地率40.9%,工业企业、仓储等单位绿地率20.2%,新建小区绿地率37.05%,旧居住区改造绿地率28.39%。二是高水准建设美丽乡村。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和绿化示范村建设,已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42个,市级园林绿化村23个,县级园林绿化村118个。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1.4%。相继建成淳杨线、千汾线、睦州大道等绿化特色道路,铁路、公路、江河等沿线宜绿化面积绿化率95.2%。重点突出农村公共绿地和农户庭院绿化,每个行政村都拥有森林休闲、采摘、游憩等特色林业经济形式,集中型居住区绿化覆盖率26.1%,分散型居住区绿化覆盖率20.7%。农田林网控制率93.36%,进村道路两侧、周边水系沿岸实际绿化面积占应绿化面积的90.6%。环千岛湖建成305公里全国县级最长骑行绿道。淳杨线获评“浙江十大最美绿化县道”、千岛湖镇睦州大道获评“浙江十大最美入城大道”。
三、科学造林营林,提质增效更显著
一是高标准推进科学造林。重视绿化科技推广,建有县(营林科技站及6个林业中心站)、乡镇林业站、村(林业科技示范户)三级林业科技推广体系,聘用首席林技推广专家4人,成立7个林业科技服务团队,林技指导员68人,乡镇责任林技员52人,选派科技特派员9名。重视良种苗木繁育,建有3个合计面积200亩的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国土绿化良种使用率81.4%,适宜规格的全冠苗木使用率99.5%。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乡土树种造林比例达83.1%,造林作业设计率和审批率达100%。重视矿山和边坡等裸露地表的绿化覆盖,近两年投资256万元,完成5个废弃矿山复绿,新建道路实现边坡绿化全覆盖。认真执行树木移植管理规定,依法从严管理树木采挖移植,城乡绿化坚持使用圃地苗木。二是高强度推进林相改造。按照“阔叶化、彩叶化、珍贵化”的目标,2008年启动实施“千岛湖万顷森林景观改造工程”,完成林相改造18.2万亩。2015-2017年启动实施千岛湖森林彩化工程,完成森林彩化1.16万亩,营造了8大森林主题景观和18个森林景观节点,并对5条环湖公路沿线200公里进行森林景观改造美化。森林质量显著提升,生态公益林面积比例达到46.5%,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68.79 m3/hm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高要求推进产业发展。坚持巩固壮大山核桃、毛竹、油茶等现有传统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林下经济, 2017年山核桃面积达34万亩、产值7.003亿元,竹子面积达31万亩、产值3.951亿元,油茶面积达10.08万亩、产值3.007亿元,全县有32个村山核桃一产产值户均超万元。出台林下经济扶持政策,每亩补助600—2000元,全县森林旅游在内的林下经济59万亩,年产值76.37亿元。年林业社会总产值超过110亿元,淳安县被授予“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
四、严格保护管理,绿化成果更巩固
一是严格保护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千岛湖保护的决议》、《关于加强沿湖沿线规划控制的若干意见》、《淳安县城市绿化管理实施办法》、《淳安县森林火灾重点整治单位管理办法》、《关于实行森林消防责任追究的若干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使绿化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严抓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森林审批采伐,采伐量大幅下降。“十二五”期间年均发证量16.4万立方米,是采伐限额38万立方米的43.2%;“十三五”年均发证量11.1万立方米,是采伐限额31.2万立方米的35.6%。深入开展“绿盾”“铁拳”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各类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近5年全县共办理破坏林业行政案件1659起、刑事案件47起,查处率99%,有效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对千岛湖湿地、千亩田高山湿地等实行普遍保护,湿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千岛湖周边森林植被全部划入生态公益林,千岛湖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到95.8%。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全县4744株古树名木都立有标志牌,制定管护制度,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专人管护,近两年投资700万元,对227株树龄500年以上的一级古树和急需抢救性保护的古树实施“一树一策”保护,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率100%。三是严防森林灾害。全县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党员干部包户头、护林员包山头的森林消防网格管理体系,率先在全省开展墓地村庄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完成森林消防基础设施、队伍2014-2016三年建设任务,完善消防水池、水罐车、燃烧房、高压水泵等消防设施,组建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2支,乡(镇)村两级半专业化队伍73支。近五年来,全县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2017年实现“零火情”。强化松材线虫病防范。淳安有纯松林130万亩,是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一直来都实行最严格的林业检疫执法,严禁外来松木及制品进入县境。2013年以来,共查处外来松木案件623起,连续5年占全省总案件数的50%以上,有效防止人为传播。
标签: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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