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转运车招标公告

医疗废物转运车招标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和相关单位的委托,现对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信息:
  2.1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一《采购清单》;
  2.2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3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
  3. 报价函构成:
  3.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每项货物或服务都必须明确标明其所属序号;
  3.2 医疗废物转运车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
  3.3 自动检测系统需根据《在线检测系统》的设计要求提供明确的设备和详细的技术参数;
  3.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备注: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4. 报价要求:
  4.1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4.2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货物分序号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3 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4.4 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产品将不予评审;
  4.5 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全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
  5. 报价函递交:
  5.1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5.2 供应商也可以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以传真件形式提交,但由此造成的价格等信息泄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6.1 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6.2 采购保证金为:序号1、序号2的采购保证金各为2,000.00元;其他货物不要求交纳采购保证金;
  6.3 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3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6.4 采购保证金请以电汇、转账方式汇至以下地址:
  账户名称: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巢湖市巢州分理处
  银行帐号:131*****093********
  6.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中心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
  A. 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B.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C. 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6.6 采购保证金的退回:
  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在提交保证金交付证明和账号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所有成交产品的合同和验收报告交付采购中心备案后,采购中心将根据履约情况全额或部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7 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或有其它违约行为。采购中心将有权全额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7. 售后服务: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产品应至少提供一年以上的免费质保期,终身维修服务。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8. 评审原则:
  8.1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8.2 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9. 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十七时(北京时间)
  10. 报价函递交地点:
  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四楼,办事大厅),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11.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12.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四楼),邮政编码:238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罗小姐
  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参数 数量 预算金额
1 医疗废物转运车 柴油发动机/车厢体容积10m3/载重量1.1t~1.4t/驾驶室带原装空调/助力转向/中控锁/电动窗/倒车雷达/车厢体面板坚固美观/芯板隔热保温/内板防锈抗腐、防水且便于清洗和消毒/箱体内排水气密性能良好/同一厂家提供的原厂原装发动机、底盘。柴油发动机参考JX493ZLQ3或其它同档次产品。车辆通过《GB19217-2003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或《GB19217-2009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检测。 4辆 30万元
2 自动监测系统 其参数及要求需符合以下的《在线检测系统》的设计要求并作出响应和承诺。 1套 20万元
3 医疗废物周转箱 L×W×H=600mm×500mm×400mm/箱体材质为高密度聚乙烯/箱盖材质为高密度聚乙烯与聚丙烯共混。 900只 4.5万元
4 地磅 10T/规格2.2m×6m/(不含土建) 1台 2.1万元  
  在线检测系统
  本设计将CEMS的取样点设在烟道上,并在烟道附近为CEMS系统设一分析小屋。分析小屋(包括分析小屋内配置设施)随分析仪配套供货。分析小屋内设普通冷暖空调。
  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包括:烟气分析、CO分析、SO2分析、NOX分析、HCL分析
  烟气流量分析、烟气压力分析、烟气温度分析、烟气温度测试、数据采集系统、分析小屋等。
  CEMS系统集成商所提供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使用国际单位制(SI)。所有文件、图纸均使用中文。如果个别资料为英文版,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方可提出,应同时附中文说明,并以中文为准。不论在合同谈判还是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中文都是主要的工作语言。
  一、工艺过程参数如下表:
安装地点 测点名称 数据 单位 量程 测试方法 精度等级
烟囱入口 SO2 1套 mg/Nm3dry 0-200 紫外差分 1% FS
CO mg/Nm3dry 0-300 非分光红外 5% FS
NOX mg/Nm3dry 0-500 紫外差分 1% FS
HCL mg/Nm3dry 0-400 激光吸收光谱 1% FS
烟尘浓度 mg/Nm3dry 0-300 原为激光透射 0.4% FS
烟气流量 Nm3/h 0-2000 热导式质量流量计 1% FS
温度 ℃ 0-150 Pt100 A级 FS
压力 Kpa(G) 0-8 远传压力变送器 0.2% FS  
  分析仪电源220VAC/50HZ,输出信号:4-20mADC、无源接点、带有数据通讯接口
  分析仪器具有一下的基本功能:
  ---量程自动切换
  ---仪器异常报警
  ---数据存储和处理
  ---定时自动校准
  CEMS中分析仪器应具有自我诊断功能。这些诊断功能包括检测源和探头的失效、超出量程和没有足够的采样流量的能力。
  CEMS应具有主要部件故障报警功能。
  CEMS系统集成商提供的设备应提供CEMS的自动校零、满量程校正服务。
  二、配套系统
  1、 预处理系统:
  采样探头、加热采样管(30米)及恒温控制、标准气体、吹扫电磁阀;配备有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计算机的配备为:主频不低于1.8GHz,存储容量不低于40G,数据的存储时间不低于5年监测小时平均值、检测系统相关工况等参数数据,并且数据能以GPRS通讯方式与环保局相连;另外,分析系统的输出信号(4-20mADC)能进入焚烧炉控制系统,满足焚烧炉工艺控制的要求。预处理系统为国内配套产品。
  2、 安装材料:
  采样管采用耐腐蚀、不易破裂的材料,配套提供CEMS系统安装所需的材料。凡是与烟气或校准气接触的探头和其他零部件有耐腐不锈钢构成。
  3、 分析小屋:
  分析小屋换气次数不低于每小时5次分析小屋内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探测器检测气体浓度达到1TLV时系统报警,同时控制器输出常开接点闭合,联动启动相应部位的轴流风机。CEMS系统所需要的排水、排气设施连同分析小屋(包括室内设施)有CEMS系统集成商成套提供。
  三、仪表空气:
  CEMS系统所需要的仪表空气来自焚烧车间仪表压缩空气,由业主负责按照CEMS系统集成商要求送至分析小屋附近。
  四、吹扫装置:
  CEMS应具有一个清洗空气系统以防止烟气污染分析仪器部件。当清洗空气系统失效时,CEMS上能显示报警,并启动隔离快门,自动切换至校准状态,以保护监测部件。
  五、易损件(备品、备 件)
  CEMS系统集成商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的供货。
  报价书中应列出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并有详细的用途说明,以便一业主了解这些备品备件用于哪些具体项目上。
  CEMS系统集成商提供有关备品备件的保管材料,如存放期限、是否需干燥剂等。
  六、专用工具
  CEMS系统集成商提供所有便于维修和安装CEMS所使用的专用工具,为维护人员提供足够的特殊工具和设备来维护设备。专用工具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 专用测试设备
  2、 专用工具就、夹具、卡具
  除专用工具外,CEMS系统集成商还应向业主提供一份推荐的维修测试人员必备的标准工具的清单。
  七、CEMS系统集成商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
  1、CEMS系统集成商负责提供一整套的CEMS系统,CEMS系统集成商提供的CEMS是按工业型仪器标准生产的,同时又符合环保型仪器标准,对污染源的监测有非常好的适应性和可靠性。系统应能满足至少330天运行不需要非日常维修的要求(非日常维修是指在CEMS运行的维修手册中常规部分没有要求的任何维修活动)
  2、按本规格书的要求,提供必需的安装详图(包括测点布置、平台等)和相关材料。
  3、提供安装指导和调试服务,直到所提供的烟气分析仪能令人满意地运行,达到全部功能要求
  4、提供构成CEMS所必需的全部硬件、机柜、内部连接电缆等。
  5、向业主提交所有最终安装、接口资料和图纸,以便业主能顺利地开展工作。CEMS系统集成商提交的技术资料都应随设计进程而更新,以便及时反映当前的设计内容。修改版本号应在图标的版本栏内用数字或字母表示。
  6、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按时发运CEMS。
  7、根据本规定书的要求,提供安装的详图并进行现场安装指导
  8、负责培训业主的运行和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使这些培训人员能熟练地操作、维护和调试CEMS。
  9、为达到上述供货范围,应与由其它设备相协调,并负责相关的接口工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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