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武警支队机关营院整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连云港武警支队机关营院整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连云港武警支队机关营院整治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连云港武警支队机关营院整治项目已经由立项部门江苏省武警总队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连云港武警支队机关营院整治项目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号

3.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内容:拆除原有加油站房、扩建综合楼;附属用房及新建自行车棚;附属楼装修;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638万元。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5.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

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均在有效期内)。

(三)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认定标准: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详见以下文件:

a.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3) 572号文”;

5、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劳动合同原件(有效期内)和及执业单位为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缴纳的近一年(2017年6月-2018年5月)的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近一年的明细(便于网上查询);

6、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单位账户流动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流水资金证明(提供招标公告截止日前一周内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余额存款证明)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8、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以下属于资格审查条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它实施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依据武警部队相关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2个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12家单位入围。申请人等于或少于12个的,取全部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四、投标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单位可以从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栋3楼3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

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进行报名: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证书、安全员证书、质量员证书原件;另提供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劳动合同原件(有效期内)和及执业单位为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缴纳的近一年(2017年6月-2018年5月)的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近一年的明细(便于网上查询)、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外资质《核验书》、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单位账户流动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流水资金证明(提供招标公告截止日前一周内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余额存款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单位加盖公章留存代理公司;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散装材料。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为止.

九、投标入围单位必须于领取标书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整采取电汇、转账的形式缴纳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连云港支队后勤处,帐号:****************450,开户行:工行连云港朝阳路支行,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确定中标单位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为工程概算的10%。投标单位领取标书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15日后无息退还。

十、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将始终贯穿本项目投标,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招标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连云港支队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中路1号

联系人: 王进前

联系电话: 138*****475

代理机构: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栋3楼

代理机构邮编: 222006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联系人: 于俊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6*****7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机关 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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