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全彩电子显示屏及网络安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LED全彩电子显示屏及网络安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YC********6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LED全彩电子显示屏及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受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的委托,对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LED全彩电子显示屏及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C********6;
2.2 招标内容:
A包:LED全彩电子显示屏;
B包:网络安全设备;
投标人须就各包内的全部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3 交货期:
A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B包: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 其他资格要求:
A包: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100万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500万元以上;显示屏厂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附证明材料);显示屏产品必须通过CE认证(附证明材料);显示屏产品必须通过CCC认证(附证明材料)。
B包: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100万元;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13日至2009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5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3外地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及所投包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第一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第一会议室。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第一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胡建昆、华静昆
联系电话:****-*******、****-*******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
邮政编码:65003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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