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建设木材经营部工程招标公告
国有林场建设木材经营部工程招标公告
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建设木材经营部工程
2009年11月13日
招标编号:FJJXZ-*******号
开标时间:2009-11-27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建设木材经营部工程 已由 福建省闽清县发展与改革局 以梅发改[2009]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建省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梅城镇大路村梅西小区东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1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建设木材经营部工程施工(详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闽清县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合格证书;
3.3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企业应按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办理好登记备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 13 日至2009年 11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清县建设局五楼)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价、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每份售价人民币2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 27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
地址:闽清县白樟镇白云村白云16号 邮编:350001
电话:139*****936
联系人:吴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29号综合楼4层 邮编:350003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许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闽清白云山国有林场
帐 号: 1851 0104 0001 490
用途: 闽清白云山林场工程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清县建设局五楼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