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施工
疏附县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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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一、招标条件 疏附县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已经由疏发改字【2018】18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疏附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疏附县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兰干镇10村水库移民搬迁居民点 2.工程规模:为兰干镇10村水库移民搬迁居民点修建两座文化活动广场及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SFX****************001 | 疏附县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施工 | 为兰干镇10村水库移民搬迁居民点修建两座文化活动广场及附属设施。 | 6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合格条件(以下证书均为原件或可扫面二维码的复印件当面备查,两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投标申请函(投标介绍信),投标报名所需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区外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进疆备案手续。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的有效证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该建造师一经报名,则必须为投标书中所报的建造师且不可更改。如确需改变,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向交易中心提出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征得交易中心同意之后方可更改,否则投标书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规模和性质的施工业绩(至少提供一个,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五方单位竣工验收意见表为准,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业绩)。 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违反合同、拖延工期的情况(以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8、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9、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0、投标报名申请表、投标人承诺书(本表必须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名,否则拒绝报名)。 【承诺书和申请表在新疆疏附信息网(http://www.xjsf.gov.cn)《下载中心》菜单处下载】。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8年07月23日 10时00分 到 2018年07月27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疏附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疏附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一楼)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7月23日至2018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疏附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疏附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一楼) 3.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疏附信息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疏附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疏附县 | 地 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金洋芋大厦)4幢11层A区 | |||||||
邮 编: | 邮 编: | 844000 | ||||||||
联 系 人: | 张维维 | 联 系 人: | 叶豪飞 | |||||||
电 话: | 189*****011 | 电 话: | 181*****776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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