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港公园及周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晓港公园及周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tr>

致各投标单位:

1.根据穗建计[2009]925文件的批准,晓港公园及周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海珠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对晓港公园及周边社区整治改造施工,包括景观、绿化、路灯、排水、建筑、立面整饰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工程量以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对晓港公园及周边进行社区整治改造施工,包括景观、绿化、路灯、排水、建筑、立面整饰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工程量以本工程量清单为准,总投资约1000万元。

2.3预计发包价:约1000万元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晓港公园及周边社区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11月日,施工总工期约为4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必须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3.投标邀请函公示信息时间为:2009年11月16日至2009年11月19日(共四个工作日)

4.被邀请单位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

2009年11月18日至2009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16:00(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24 )。

5. 投标人合格条件:

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5.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5.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资质;

5.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城市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人员

5.6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5.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

6.同意参加的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声明,上述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资料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以上报名资料自编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凡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报名资料时需把投标确认函原件(不用装订)一起递交。

7、投标单位可以就本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路552号福兴大厦四楼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电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建设五马路一号二楼

联 系 人: 区工 电话:133*****897

日 期: 2009年11月 日


附件一

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序号

邀请单位名称

1

广州市绿化公司

2

广州市花木公司

3

广州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

4

广州市绿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5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6

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二

投标确认函

致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我单位已收到贵单位发出晓港公园及周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投标邀请函,现我单位确认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贵单位该工程所需要求,我公司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如若我单位成为该工程的正式投标人,我单位承诺:在 3 个日历天内完成投标备标工作,不因此影响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如若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保证不卖标、不分包或转包给其它单位,全部工程项目由我单位严格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工程任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在报名前,本公司及拟担任本工程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发布。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有关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

晓港公园及周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专业承包招标方案

我区晓港公园及周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是《广州2010年亚运会城市基础设施与环境面貌大变工程建设实施计划》的重点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配合加快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完成招标工作,现拟制定以下招标工作方案。

一、 招标方式

为加快晓港公园及周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市要求在2010年1月31日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同时根据市五部委《关于加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穗建筑[2009]781号)要求,考虑到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按常规的公开招标方式难以达到要求。因此,本次晓港公园及周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和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以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平台,公开透明的进行招标工作。

二、 邀请招标对象

由于本次晓港公园及周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整饰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从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推荐的35家施工企业(“关于公布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推荐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建筑【2009】836号)中选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资质的企业6家作为投标邀请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三、 邀标备案和公开信息

按市五部委《关于加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穗建筑[2009]781号)要求:“所有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应报综合协调小组备案,公开邀请招标信息,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本次邀请招标备案和公开信息如下:

备案方式: 本项目采用事前备案,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作为平台,分以下三个阶段公开发布信息:

1.报招标申请后:发布本次邀请招标工作方案,介绍工程规模概况和本次邀请招标的范围。说明各投标单位需提交资料的内容和递交时间,及发放招标文件的时间(见招标文件)。

2.发招标文件后:召开招标答疑会,发布招标答疑会议纪要。

3.开标后:进行中标公示。

四、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只编制经济标书。采用以下定标方式:

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最高、最低招标控制价(最高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最低投标限价是在最高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 8%),投标文件不需要编制技术标,在最高招标控制价和最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含最高招标控制价和最低招标控制价),开启全部总报价后,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中报价且在最高招标控制价和最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含最高、最低招标控制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低者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报价相同且为最低价或次低价时,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时,则依次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依此类推。

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投标时,则该项目依法重新招标。

(具体定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本方案未列明处按广州市有关招投标规定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东电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