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服务竞争性磋商征求意见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服务竞争性磋商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服务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 |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8-07-23 11:30 到 2018-07-26 17: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2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届满的除外);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包一:①经营场所位于广元市政府为中心半径40公里以内;②维修资质达到二类及以上;③2016年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达到AA级及以上。5.包二: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车辆保险业务。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详见需求论证文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殷女士 0839--*******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元市朝天区大中坝鑫地源二楼 侯女士 083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其它内容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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