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2018年刑事技术设备第一次招标公告

公安分局2018年刑事技术设备第一次招标公告


江汉区公安分局2018年刑事技术设备采购

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依据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J********-****,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的委托,对江汉区公安分局2018年刑事技术设备采购以政府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HW-2018-378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公安分局2018年刑事技术设备采购

(三)预算金额:285.4118万元(其中财政285.4118万元,自筹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3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18-378A

(2)项目包名称:江汉公安分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54.48万元(其中财政154.48万元,自筹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4)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5)用途:警用

(6)数量/服务期/工期:1批;

(7)简要技术要求:电子数据镜像取证分析系统等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9)质保期:硬件一年,软件三年

(10)其他:/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18-378B

(2)项目包名称:江汉公安分局现勘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4.9318万元(其中财政104.9318万元,自筹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4)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5)用途:警用

(6)数量/服务期/工期:1批;

(7)简要技术要求:物证保全规范化管理系统等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9)质保期:耗材一年,其他设备整体质保三年

(10)其他:/

第3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18-378C

(2)项目包名称:江汉公安分局高性能工作站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6万元(其中财政26万元,自筹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警用

(5)数量/服务期/工期:10台;

(6)简要技术要求:高性能工作站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8)质保期:三年

(9)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包参加投标。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

2、手机取证系统和电子数据取证勘查箱为核心产品,投标人需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企业2018年3、4、5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纳税季报单位提供第一季度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提供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检察院开出的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

2、物证保全规范化管理系统和纸张指纹快速显现仪为核心产品,投标人需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企业2018年3、4、5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纳税季报单位提供第一季度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提供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检察院开出的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3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

2、高性能工作站为核心产品,投标人需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提供企业2018年3、4、5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纳税季报单位提供第一季度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提供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检察院开出的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8年7月24 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采购组(香港路261号,武汉市工商局旁)

(三)资格预审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与原件一致,内容复印齐全)各一套参加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携带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四、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7月24 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三楼采购组(香港路261号 武汉市工商局旁)

(三)获取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下午14:30时止

六、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8年8月15日下午14:30时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共24天。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99号

联系人:杨涛 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张茜梁晓玉 王锴电 话(传真):***-********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系人:苏兵电话:***-********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 日












标签: 刑事技术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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