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谈判公告

洪江区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谈判公告


洪江区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4日


怀化市洪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采购人)的洪江区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怀洪财采计********51,委托代理编号:HNZT-2018ZFHJ708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区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怀洪财采计********5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洪江区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

285242.22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2、3

洪江区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独立法人。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含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时间为资格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内);

6、检察机关开具的供应商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开具时间不能早于本公告日期);

7、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18724日至20187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地点为洪江区中山路安置房40号(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评审小组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怀化市洪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033

地址:洪江区大湾塘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188*****185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环城南路与胡天大道交汇处金磊富域2栋2单元2107室

附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治 山洪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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