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流动舞台车及灯光配置项目招标公告

文化馆流动舞台车及灯光配置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采购流动舞台车及灯光配置招标项目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0724-0901D07N1412
2.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采购流动舞台车及灯光配置招标项目
3.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半挂式大型流动舞台车 1辆
2 配套灯光音响设备 1套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4.交货时间:签订购买合同后45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7.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09年11月17日至2009年12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话:86 20 ********
传真:86 20 ********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
8.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不少于投标总价1%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9年12月9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9.开标时间:2009年12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
11.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3.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4.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
传 真: (8620) ********
联 系 人: 张帆、梁聪聪、倪倩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
帐 号: ****************5
15.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文化馆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公园前路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8620)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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