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林抚育二次招标公告
幼林抚育二次招标公告
永兴县创兴基地林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大枧联办林场2018年度幼林抚育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创兴基地林场有限责任公司大枧联办林场2018年度幼林抚育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7000元;
3、采购数量:1项 ,大枧联办林场老屋场一带470亩的幼林抚育项目。
4、采购项目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大枧联办林场老屋场一带470亩的幼林抚育项目 | 1、幼林抚育方式及质量要求。采取人割方式,全面割灌割除影响杉木林生长的藤蔓、灌木、杂草和除杉木萌芽条。作业时,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天然更新的幼树、幼苗,以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见施工合同。 | 1.申报参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造林抚育工程施工经验。并且要有一支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和技术团队。 2.具体见施工合同。 | 1.项目建设在中标后二个半月内保质保量完成抚育。 ⒉施工安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注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3.具体见施工合同。 4.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止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供应商必须具有造林抚育工程施工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由当地村委提供出具投标人详细的相关诚信劳务证明;
4、供应商提交保证在规定期限完成项目的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7日 18时止,地点为永兴县林业局四楼林业产业服务站。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为确保进度及让供应商对项目现场环境充分了解,请供应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了解项目情况(现场联系人:许智辉,电话137*****189)
4、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初审合格后采购人提供采购文件供供应商自行复印。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1、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方能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于2018年7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将本人不高出本项目预算价格的报价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交采购联系人邓芳凤处,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采购人于2018年7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组织已报价的供应商在县林业局二楼会议室现场公开报价,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兴县创兴基地林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芳凤 135*****749
许智辉 137*****189
曾凡勇 151*****962
地址:永兴县便江镇干劲路110号
永兴县创兴基地林场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7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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