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现金全额清分设备招标公告
农村商业银行现金全额清分设备招标公告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现金全额清分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现金全额清分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18WHXD-B069-H),建设单位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现金全额清分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2018WHXD-B069-H;
2.3招标内容:为达到人行金标要求,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欲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3家供应商,向武汉农商行总行以及各支行网点提供现金出纳机具:清分机、捆钞机及扎把机。
2.4服务有效期:2年;
2.5入围数量:3家;
2.6送货及安装地点:武汉农商行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农商行总行及各支行网点等;
2.7质保期:三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供货能力强且稳定,具有5年以上的银行业务使用成功案例(提供省市以上银行中标通知和供货合同证明材料),在湖北省有完善的售前售后体系,省内客户众多。
3.3、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无法律纠纷,其服务在业界有良好的声誉。
3.4、供应商应具备该产品专利技术使用权,并承诺保证我行对该产品及相关产权的使用不会引起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
3.5、清分机符合金融行业标准JR/T 0154-2017《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为过检名录中的产品,且测试机器与批量生产机器在硬件配置上完全保持一致。捆钞机、扎把机为过检名录中的清分机的生产单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报名方式
投标申请人须由公司法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本人(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报名。
6.资格预审时间
6.1资格预审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上午9:00至10:00。
6.2资格预审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6.3资格预审文件接收单位: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6.4已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由公司法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代表本人(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人一次性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正副本;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3、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4、湖北省内技术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证明材料;5、清分机符合金融行业标准JR/T 0154-2017《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为过检名录中的产品;6、专利性承诺。
6.5以上提交的证件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要求与提供的原件一致,资料不齐、未按要求装订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复印件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迟到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按在招标代理处审查原件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618号武银大厦
联 系 人:陈梦迪
联系电话:02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联系人:孙煜
电话:***-********
传真:***-********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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