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万亩滨水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新城万亩滨水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由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拟建的房山新城万亩滨水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为“京发改【2009】2138号。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授权委托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为本工程的招标人,办理房山新城万亩滨水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工作。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对本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由于首次招标,投标单位少于三个,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法定投标要求,现为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首次报名的投标单位报名失效,如继续参与本工程投标,须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山新城万亩滨水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新城万亩滨水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1.3建设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1.4招 标 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1.5标段划分:房山新城万亩滨水森林公园建设工程招标共分为八个标段,其中施工划分为五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施工第一标段:北起规划长阳农场一号路(哑叭河北),南至规划长阳农场二号路(电台北侧),西起京广铁路(规划阳光大街北延),东至规划长于路,以及规划阳光大街北延,京广铁路,黄良铁路之间地块,哑叭河京广铁路桥~长于公路桥(桩号0+000~1+390);
施工第二标段:北起京良路,南至规划长阳农场二号路(哑叭河右堤堤脚),西起规划长于路,东至小清河左堤,哑叭河长于公路桥~长阳大街桥(桩号1+390~2+405),小清河京良公路桥~长阳大街桥(桩号0+000~1+553);
施工第三标段:北起规划长阳农场二号路(哑叭河右堤堤脚),南至黄良铁路桥,西起规划电台东侧路,东至小清河东堤,小清河长阳大街桥~黄良铁路桥(桩号1+553~2+307);
施工第四标段:小清河风光带北起黄良铁路桥,南至规划良乡东路,西起规划圣水东大街,东至小清河左堤(小清河桩号2+307~3+800),以及高教园区中央景观区:北起规划吴店河,南至长虹东路,西起高教园区十六号路,东至规划高教园区十七号路;
施工第五标段:小清河风光带北起规划良乡东路,南至规划长虹东路,西起规划圣水东大街,东至小清河左堤(小清河桩号3+800~4+633),以及高教园区中央景观区:北起长虹东路,南至白杨东路,西起高教园区十六号路,东至规划高教园区十七号路。
施工监理第一标段:施工第一标段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监理第二标段:施工第二、第三标段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监理第三标段:施工第四、第五标段施工阶段监理。
1.6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水系治理、地下管线改移、公园基础设施工程(道路、铺装、管理房、小品等)、公园地形整理,电气、给排水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
1.7建设单位要求工期:54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06月30日
1.8工程实施地点:房山新城哑叭河、小清河沿岸及良乡高教园区。
1.9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2具有类似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经验;
2.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06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7监理标段资质要求:a: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或建设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监理资质;b: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员担任。
备注:
1)投标申请人可以对全部标段投标,也可分别参加不同标段的投标,参加每标段投标时必须对所分标段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每标段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由于本工程不同标段同时招标,而且需要同时施工,同一投标申请人只能获得本工程所分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报名期间投标申请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具备购买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
3.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1月16日~2009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报名(节假日休息)。
3.2报名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每标段均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针对本公告第2.5条的投标申请人经营状态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监理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及证明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每标段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的复印件3套备案)。
3.3报名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楼301室
3.4文件的获取: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楼301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昊天大街81号
邮政编码:102488
招标代理人: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楼301室
邮政编码:102488
联 系 人:于晓宇、韩炯、吕晓拓、任丽娜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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