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移动互联网交通支付合作营运企业招标项目

昆明移动互联网交通支付合作营运企业招标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备案登记编号:KM********99
招标人昆明智慧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转841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手机:133*****534***-********
工程名称昆明移动互联网交通支付合作营运企业招标项目
开标时间2018-07-17 09:30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dc504153-4569-42ec-990d-52b63bdf021e中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投标报价(元)其他报价综合评分得分工期(交货期)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其他投标人资质登记信誉要求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其他响应条件操作1
dc504153-4569-42ec-990d-52b63bdf021e八维通科技有限公司叶慧珍/方超//票务清分手续费(‰):0‰;线上运营收益分成比例(%):35%;资源占用费:0.02元人民币/每交易笔数/年82.37//说明:(1)票务清分手续费:交通行业内票务支出所产出的清分手续费(如:银联、闪付、NFC、网联、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所产生的费用);(2)线上运营收益分成:线上运营收益分成指合作双方产生的其他营业收入,如:广告、流量变现、数据变现及其他增值业务等。投标人承诺每年度按照经营收益的相应比例向招标人支付的费用。(3)资源占用费:中标人按照按年度向招标人缴纳资源占用费,资源占用费为通过昆明移动互联网支付平台的有效交易笔数为依据。(4)投标人在中标后,年度实际经营收入总和的20%大于保底费用报价金额时,投标人按照实际报价比例与招标人结算;若投标人中选后实际经营收入总和的20%低于资源占用费价格时,投标人应按照资源占用费金额缴纳给招标人人项目费用。相关承诺:(1)投标人承诺自上线运营起票务清分手续费率不增长,票务清分手续费费率不得高于3‰;(2)投标人承诺线上运营收益分成比例不得低于20%;(3)投标人承诺资源占用费不得低于0.01元人民币/每交易笔数/年。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出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注册时间不少于一年;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shixin.court.gov cn/)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1、无锡地铁移动互联网(手机扫码过闸机)项目;2、福州地铁“互联网+地铁”项目;3、沈阳浑南代有轨电车互联网系统票务经营业务项目;4、金华公交二维码乘车项目;5、南阳公交“移动互联网平台”项目;6、海宁市城市公交二维码扫码乘车项目;7、淮南公交“移动互联网平台”项目;8、新乡公交“智慧出行综合服务平台”项目;9、南宁市城市公交二维码扫码乘车项目;10、东莞通一卡通核心系统采购项目;11、苏州市轨道交通智能出行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及资源经营权项目;12、大连地铁移动支付 技术应用项目;//(1)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①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②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③投标人之间存在股权关系。(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3)按昆招监委发[2013]2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附廉政承诺书;(4)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规定,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1
备注
招标人审核意见同意发布。
审核人:沈悦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 营运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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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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