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河湾住宅小区一期项目9#-11#、15#-17#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滏河湾住宅小区一期项目9#-11#、15#-17#已由 隆尧县行政审批局 以 隆批投资【2018】3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滏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滏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方食品城华龙路西侧、商贸城东路南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4987.01平方米,主要包括9#-11#、15#-17#及地下车库 2.3计划工期:5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和信誉良好。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7-24 至 2018-07-30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8-17 09:00 ,地点为 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隆尧县城康庄路502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