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于洪区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于洪区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地方道路管理处的委托,为 于洪区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于洪区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改造工程 |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地方道路管理处 | ||||
3、建设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 | ||||
4、工程规模 | 施工监理 | ||||
5、总投资 | 879.80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7、标段划分 | 施工 | ||||
8、招标内容 | 施工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6个月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12、合同估算价 | 860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2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施工标段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标段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沈阳市区域内,沥青混合料距离施工现场运距在30公里之内,并且要求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符合≥3000型固定式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在投标文件中附《沥青混凝土采购意向协议书》原件。该工程所采用的沥青混合料,其生产单位必须具有辽宁省交通厅下发的沥青混合料生产资质证书和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下发的辽宁省公路沥青拌和站生产许可证书,且拌合站需具备省公路局安装的质量监控系统,具有丙级实验室资质,具备沥青混凝土试验检测资格。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07-24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07-30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沥青混凝土采购意向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丙级实验室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料企业的资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省公路局安装的质量监控系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0、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8-07-24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8-07-30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5、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8-16 10:0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浑南区二十一世纪大厦)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公章) | 沈阳市于洪区地方道路管理处 | ||||
地址 | 沈阳市黄海路41号 | 邮编 | 110000 | ||
联系人 | 王吉 | 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座801 | 邮编 | 110032 | ||
开户行 | 电话 | ***-********-*** | |||
账号 | 联系人 | 刘甲峰 | |||
传真电话 | ***-********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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