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改造项目工程发包公告(第二次)
新昌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改造项目工程发包公告(第二次)
发包工程项目编号:NMJD-******* 新昌县公安局的新昌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改造项目工程已具备建设条件,根据77号《新昌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看守所 2、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装饰改造,后勤保障用房改造。实验室装饰改造位于四楼,装饰改造建筑面积约876平米,包括净化隔墙、天棚、地面、操作台等;后勤保障用房改造位于一楼,建筑面积约231平米,包括墙面砖铺贴、天棚吊顶、实验设备、操作台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质量标准:合格。 4、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5、发包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 6、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7、预算造价:¥*******元(本工程含暂列金150000元,含税金、规费、利润、施工管理费、风险费用等与企业经营、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款项)。 8、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装饰部分完成且具备操作台等设备进场条件支付70万元,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不含暂列金)的80%,经审计后,付至审计造价的97.5%,预留审计造价的2.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2年后付清(无息)。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无息)。 二、竞包人资格条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购买发包文件时,竞包申请人应携带“交易证”和交易员身份证原件或者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否则其竞包申请不予受理。未办理“交易证”的竞包申请人,须在购买发包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城东客运站西侧)办理,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与发包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四、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建筑工程类建造师注册证书、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报名时查阅、在建工程以网上查阅为准),(以上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交以上复印件时均需加盖竞包单位公章);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工程建设项目竞包申请书(可在县发包竞包中心网站处下载)、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并签字加盖竞包单位公章)。 五、竞包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如提交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竞包资格,其竞包作无效处理。 六、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发包资料文件,发包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每份1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竞包人应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同时按照竞包须知的规定提交竞包保证金。本项目的竞包保证金,发包人已委托新昌县南明街道农经站代收代付。 收款单位: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站; 开户银行:新昌农商银行城中支行。 竞包人的竞包保证金肆万 元应通过竞包单位基本账户进行缴纳(缴纳时需注明工程名称),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不接受现金):汇票、电汇、转账。已办理年度竞包保证金的则不须另行缴纳,提供年度竞包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未提交竞包保证金的,业主将拒收其竞包书。除中包候选人外,竞包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退还。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并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2018 年7 月26 日(9:00至11:30, 2:30至4:30)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到新昌县南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八、本项目竞包会议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31 日15:00 时 九、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139*****648 吕先生(发包人) 135*****758 刘先生(代理机构) 发 包 人:新昌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7 月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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