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职业学校舞蹈服装招标公告
艺术职业学校舞蹈服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包头艺术职业学校舞蹈服装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1876号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其他货物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四)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检察院出具的关于企业、法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五)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7月24日 15: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31日 17: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07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07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艺术职业学校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职教园区 | ||||||||||
采购人联系人: | 舞蹈服装采购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2*****1430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教育局 | ||||||||||
项目负责人: | 杨睿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转801 | ||||||||||
采购文件: | ![]() |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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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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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地址和方法: 1、查看公告信息及报名,请使用使用浏览器打开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baotou.gov.cn) 2、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艺术职业学校、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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